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新建2024年乡村生态振兴补助打捆项目(农村“四旁”植树)已落实到各个具体实施乡镇开展了第一次栽植、验收并兑付资金。按照项目建设的时序,今年项目需完成续建(即续建2024年乡村生态振兴补助项目,酉阳林发〔2024〕158号文件已下达投资计划)。为了又快又好的做好续建任务,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
项目采取委托代建方式,由我局统一作为项目建设业主,委托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代为行使项目建设业主职责。目前已进入春季营造林季节,需各乡镇(街道)通知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开展补植和抚育管理等工作,加强管理指导和检查监管,提高项目建设质量,确保项目成效。
二、时间安排
在第一次验收结果的基础上,务必于4月底前全面完成补植,6月底前完成抚育,8月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县级验收情况公示期结束后,进行补助资金的兑付。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局将适时开展项目实施过程指导、督促监管等工作。
三、兑付条件
按照《造林技术规程》等相关文件技术要求,根据县级验收结果,苗木保存率达80%(含)以上的,以县级验收的保存株数为依据结算补助资金;保存率低于80%的,需要补植整改达到80%(含)以上并验收合格后,以县级验收的保存株数为依据结算补助资金。
四、完善项目档案资料
项目档案是项目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反映项目建设质量的主要依据,乡村振兴入库项目对项目档案有明确而严格的标准与要求,基于项目建设与管理需要,项目必须提供如下相关资料:
(一)实施单位自查验收资料及验收申请表。
(二)乡镇开展项目实施过程监管资料(记录、照片备注形式)。
(三)经乡镇盖章的受益农户名单或受益农户签字带手印的名单(需农户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电话,是否脱贫户,受益金额等。施工方提供)。
附件: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林业项目自查验收表
2.酉阳自治县续建2024年乡村生态振兴补助项目劳务花名册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5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林业项目自查验收表 | ||||||||
项目名称 |
酉阳自治县续建2024年乡村生态振兴补贴项目 |
项目类型 |
乡村建设行动 | |||||
项目实施单位 |
(乡镇或街道盖章) | |||||||
项目管理单位 |
酉阳自治县县林业局 |
项目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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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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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工时间 |
项目完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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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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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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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建设内容 |
管护(苗木树种) 株,补植(苗木树种) 株。折合面积亩。 | |||||||
实际完成建设 |
经实地核实,项目实际管护(苗木树种) 株,成活株;补植(苗木树种) 株,成活株。成活株数折合面积亩。 | |||||||
项目验收组意见 |
验收组负责人签字: 。 | |||||||
项目建设乡镇(街道)意见 |
乡镇(街道)负责人签字: 。 | |||||||
项目验收组成员花名册 | ||||||||
姓名 |
部门 |
职务 |
签字 | |||||
附件2
酉阳自治县续建2024年乡村生态振兴补助项目劳务花名册 | |||||||||||
序号 |
乡镇(街道) |
村 |
组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是否脱贫户 |
务工环节 |
务工天数(天) |
应付劳务费(元) |
领款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