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99D/2021-0004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林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3-15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关于转发《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废止2021年第1批林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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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废止2021年第1批林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重庆高新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万盛经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有关规定,经市林业局2021年第7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林木良种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林政法〔2013〕13号)、《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规定〉的通知》(渝林政法〔2015〕6号)、《重庆市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制发〈全市林木采伐申请文书(式样)〉的通知》(渝林资〔2015〕6号)3个林业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即日起不再施行,有关工作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管理。

重庆市林业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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