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99D/2023-0002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林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30
[ 发布日期 ] 2023-03-30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关于《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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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关于《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两岸青山·千里林

带”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37号)文件,提质建设和扎实推进2023年酉阳县“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我局代拟《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7天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5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254839027@qq.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酉阳自治县桃花源街道桃花源大道中路8号(酉阳自治县林业六楼生态修复科),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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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谢永胜 联系电话:13594992929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2023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37号)要求,扎实推进2023年酉阳县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把保护耕地与造林绿化、生态林与经济林培育、消落带治理与林带建设、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统筹结合起来,着力增加乌江两岸植被覆盖,丰富生物多样性,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的整体改善,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经济效益,提升益林、护山、固土、涵水、拦污、维护生境等生态屏障综合功能,推动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重要的生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尊重自然,和谐共生。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遵从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落实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保护生态,保障民生。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生态建设与耕地保护的关系,高度关注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引导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切实保护江河两岸生态环境。

——统筹推进,注重实效。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良种良法,加强城乡统筹、区域协同,推动绿化与美化、生态与产业、林相与品相相结合,努力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有机统一。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实施,强化政策保障,创新完善机制,加强科技支撑,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工作。

、工作目标

(一)实施范围

长江支流乌江沿岸范围酉阳段两岸第一层山脊线(或平缓地区江河两岸外1000米左右)范围内,涉及龚滩镇、万木镇、清泉乡、后坪乡、两罾乡等5个乡镇。

(二)目标任务

2023两岸青山·千里林带项目建设总规模0.97万亩。其中:森林数量提升0.5万亩(农业种植结构调整0.3万亩、农村四旁植树0.2万亩);森林质量提升0.47万亩(生态示范林建设0.05万亩、森林抚育0.3万亩、低效林改造0.1万亩、建成区及码头绿化美化0.02万亩)。通过生态空间挖潜力补天窗、生产空间调结构还林草、生活空间增绿量添色彩,自然生态资源得到严格保护,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益林、护山、固土、涵水、拦污、维护生境等生态屏障综合功能更加凸显,努力实现林相季相变化多彩、成片零星相间配置、疏密高低错落有致,逐步在乌江两岸形成一江碧水、层林叠翠、四季花漾、瓜果飘香的乌江画廊美景。

三、重点任务

发挥规划管控引领作用,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三位一体的空间规划一张图,着力提升森林综合效益构建农业生产空间、城镇建设空间、生态保护空间协调统一的空间规划管控体系。

(一)提升森林数量

1.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新(改)造0.3万亩,种植生态经济价值高的珍贵树种和特色经果林。优先选择园地等非耕地实施。园地数量不足的,按照耕地坡度由高到低顺序依次实施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主要在25度以上坡耕地中实施,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依据三调耕地、林地、园地等地类认定标准,采取粮与非粮间作(套种)方式种植农作物。对原种植结构不合理的,重新种植经济价值高符合市场规律的经济树种。

2.农田林网和农村四旁植树(村旁、宅旁、水旁、路旁)0.2万亩。以绿化、美化和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在农村道路两旁种植行道树,在水系周边种植护岸及水源涵养林,在田边土坎栽植经济树种,在农民房前屋后和乡村公共区域种植经果树木本油料彩叶树种、珍贵树种等,增加植被覆盖,增强生态防护功能。

(二)提升森林质量

1.生态景观示范建设0.05万亩。在江河两岸重要节点、重要生态景观区域的有林地,城镇建成区滩涂地和其他可绿化地块等,选择适宜的有较高季相变化的树种开展营造林,丰富森林层次结构,凸显四季自然变化,将乌江酉阳段沿岸建设成风景带、旅游带、经济带,提高生态景观品位促进沿线生态旅游业发展。

2.森林抚育0.3万亩。针对林木生长差、目标树生长受到影响的地块,通过选择抚育采伐、补植、修枝、浇水、施肥、割灌、割藤、除草等辅助作业,促进天然更新。结合松材线虫疫木除治,通过疫木清理、块状或带状采伐、卫生伐、透光伐等方式,实施更替抚育、补植抚育、抚育间伐,提升林分质量。

3.低效林改造0.1万亩。包括未做到适地适树或经营管理措施不当,造成林木生长衰退、地力退化、功能与效益低下,无培育前途,生态效益或生物量(林产品产量)显著低于同类立地条件经营水平的有林地和灌木林地实施改造

4.集镇建成区及码头绿化美化0.02万亩。包括乌江两岸沿线城镇的建成区、交通码头的荒裸地、拆迁留下的零星空地、道路及斑块节点空地、需破硬复绿空地和景观差的地块,开展绿化美化,完善绿地系统,不断提升乌江两岸绿化品质和生态效果。

四、资金估算

按照《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技术导则》《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长江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营造林市级、国家级补助测算标准的函》(渝林函〔2021123号)2023年度建设资金720万元。其中,农业种植结构调整180万元市级补助标准600/;农村四旁植树120万元市级及以上补助标准600/;生态景观示范建设100万元市级补助标准2000/;森林抚育180万元市级及以上补助标准600/;低效林改造100万元市级及以上补助标准1000/集镇建成区及码头绿化美化40万元市级补助标准2000/资金来源为:市级以上补助资金582万元,区县植被恢复费返还资金138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纳入酉州赛道和林长制督查考核中,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及早安排布置年度工作任务,乡镇党委政府积极主动作为,项目推广以工代赈的方式发包,尽快按程序落实施工方。按照任务下达情况及时开展项目建设。抢抓春季植树造林好时节和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好机遇,加快项目建设,确保上半年完成年度营造林任务50%以上。

(二)加强检查督促。各乡镇要强化建设施工安全,建立调度检查机制,确保项目健康、快速、高效、保质建设。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2021210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有关建设任务的牵头职责,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由农业农村委牵头,负责指导完成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建成区及码头绿化美化由城管牵头。林业局负责牵头指导完成农村四旁植树、生态示范林、森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

(三)加强档案管理。做好资料归档,包括任务文件、资金下达文件,造林作业设计,小班矢量化电子数据、项目采购文件、监理资料、验收报告、种苗两证一签,统计表、图纸、外业调查表,以及每个小班建设前、中、后图片视频等资料。

附件:1.酉阳县2023年度“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部门任务分解表

      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              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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