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关于《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两岸青山·千里林
带”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37号)文件,提质建设和扎实推进2023年酉阳县“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我局代拟《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7天(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5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254839027@qq.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酉阳自治县桃花源街道桃花源大道中路8号(酉阳自治县林业局六楼生态修复科),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3年3月30日
(联系人:谢永胜 联系电话:13594992929)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2023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37号)要求,扎实推进2023年酉阳县“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把保护耕地与造林绿化、生态林与经济林培育、消落带治理与林带建设、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统筹结合起来,着力增加乌江两岸植被覆盖,丰富生物多样性,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的整体改善,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经济效益,提升益林、护山、固土、涵水、拦污、维护生境等生态屏障综合功能,推动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重要的生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尊重自然,和谐共生。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遵从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落实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保护生态,保障民生。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生态建设与耕地保护的关系,高度关注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引导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切实保护江河两岸生态环境。
——统筹推进,注重实效。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良种良法,加强城乡统筹、区域协同,推动绿化与美化、生态与产业、林相与品相相结合,努力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有机统一。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实施,强化政策保障,创新完善机制,加强科技支撑,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工作。
三、工作目标
(一)实施范围
长江支流乌江沿岸范围酉阳段两岸第一层山脊线(或平缓地区江河两岸外1000米左右)范围内,涉及龚滩镇、万木镇、清泉乡、后坪乡、两罾乡等5个乡镇。
(二)目标任务
2023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项目建设总规模0.97万亩。其中:森林数量提升0.5万亩(农业种植结构调整0.3万亩、农村“四旁”植树0.2万亩);森林质量提升0.47万亩(生态示范林建设0.05万亩、森林抚育0.3万亩、低效林改造0.1万亩、建成区及码头绿化美化0.02万亩)。通过生态空间挖潜力补天窗、生产空间调结构还林草、生活空间增绿量添色彩,自然生态资源得到严格保护,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益林、护山、固土、涵水、拦污、维护生境等生态屏障综合功能更加凸显,努力实现林相季相变化多彩、成片零星相间配置、疏密高低错落有致,逐步在乌江两岸形成“一江碧水、层林叠翠、四季花漾、瓜果飘香”的乌江画廊美景。
三、重点任务
发挥规划管控引领作用,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三位一体的“空间规划一张图”,着力提升森林综合效益,构建农业生产空间、城镇建设空间、生态保护空间协调统一的空间规划管控体系。
(一)提升森林数量
1.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新(改)造0.3万亩,种植生态经济价值高的珍贵树种和特色经果林。优先选择园地等非耕地实施。园地数量不足的,按照耕地坡度由高到低顺序依次实施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主要在25度以上坡耕地中实施,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依据三调耕地、林地、园地等地类认定标准,采取粮与非粮间作(套种)方式种植农作物。对原种植结构不合理的,重新种植经济价值高符合市场规律的经济树种。
2.农田林网和农村“四旁”植树(村旁、宅旁、水旁、路旁)0.2万亩。以绿化、美化和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在农村道路两旁种植行道树,在水系周边种植护岸及水源涵养林,在田边土坎栽植经济树种,在农民房前屋后和乡村公共区域种植经果树、木本油料、彩叶树种、珍贵树种等,增加植被覆盖,增强生态防护功能。
(二)提升森林质量
1.生态景观示范建设0.05万亩。在江河两岸重要节点、重要生态景观区域的有林地,城镇建成区滩涂地和其他可绿化地块等,选择适宜的有较高季相变化的树种开展营造林,丰富森林层次结构,凸显四季自然变化,将乌江酉阳段沿岸建设成风景带、旅游带、经济带,提高生态景观品位,促进沿线生态旅游业发展。
2.森林抚育0.3万亩。针对林木生长差、目标树生长受到影响的地块,通过选择抚育采伐、补植、修枝、浇水、施肥、割灌、割藤、除草等辅助作业,促进天然更新。结合松材线虫疫木除治,通过疫木清理、块状或带状采伐、卫生伐、透光伐等方式,实施更替抚育、补植抚育、抚育间伐,提升林分质量。
3.低效林改造0.1万亩。包括未做到适地适树或经营管理措施不当,造成林木生长衰退、地力退化、功能与效益低下,无培育前途,生态效益或生物量(林产品产量)显著低于同类立地条件经营水平的有林地和灌木林地实施改造。
4.集镇建成区及码头绿化美化0.02万亩。包括乌江两岸沿线城镇的建成区、交通码头的荒裸地、拆迁留下的零星空地、道路及斑块节点空地、需破硬复绿空地和景观差的地块,开展绿化美化,完善绿地系统,不断提升乌江两岸绿化品质和生态效果。
四、资金估算
按照《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技术导则》《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长江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营造林市级、国家级补助测算标准的函》(渝林函〔2021〕123号),2023年度建设资金720万元。其中,农业种植结构调整180万元(市级补助标准600元/亩);农村“四旁”植树120万元(市级及以上补助标准600元/亩);生态景观示范建设100万元(市级补助标准2000元/亩);森林抚育180万元(市级及以上补助标准600元/亩);低效林改造100万元(市级及以上补助标准1000元/亩);集镇建成区及码头绿化美化40万元(市级补助标准2000元/亩)。资金来源为:市级以上补助资金582万元,区县植被恢复费返还资金138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纳入“酉州赛道”和林长制督查考核中,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及早安排布置年度工作任务,乡镇党委政府积极主动作为,项目推广以工代赈的方式发包,尽快按程序落实施工方。按照任务下达情况及时开展项目建设。抢抓春季植树造林好时节和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好机遇,加快项目建设,确保上半年完成年度营造林任务50%以上。
(二)加强检查督促。各乡镇要强化建设施工安全,建立调度检查机制,确保项目健康、快速、高效、保质建设。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2021年2月10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有关建设任务的牵头职责,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由农业农村委牵头,负责指导完成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建成区及码头绿化美化由城管局牵头。林业局负责牵头指导完成农村“四旁”植树、生态示范林、森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
(三)加强档案管理。做好资料归档,包括任务文件、资金下达文件,造林作业设计,小班矢量化电子数据、项目采购文件、监理资料、验收报告、种苗“两证一签”,统计表、图纸、外业调查表,以及每个小班建设前、中、后图片视频等资料。
附件:1.酉阳县2023年度“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部门任务分解表
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 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