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木种苗、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国土绿化工程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调研论证,为工程建设的验收评估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国土绿化工程建设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科技成果、先进管理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土绿化政策补助资金的管理。配合做好国土绿化地的确权发证和政策补助期内的森林资源保护。配合做好全县林木种子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县内林木种苗培育,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承担全县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基因库建设工作。负责林木种苗、国土绿化工程建设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工作,建立工程建设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造林管理站为酉阳县林业局下属的事业单位,现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实有全额拨款事业人员7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97.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7.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36.8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36.8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97.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0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9.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2.91万元,农林水支出108.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8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36.8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6.8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0.0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7.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47万元,比2023年减少3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47万元,比2023年减少36.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中退休2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00万元,比2023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造林管理站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预算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陈丽芳 联系方式:023-75552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