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99D/2023-0006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林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07
[ 发布日期 ] 2023-09-07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大板营自然保护区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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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大板营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措施,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组织环境监测,开展生态建设,保护大板营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森林景观资源;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大板营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进行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在不影响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发展旅游业;负责自然保护区内森林防火工作,依法查处自然保护区内违反野生动植物管理政策、法规的各类行政案件。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能职责,单位机构设综合科、资源保护科、规划发展科。事业编制总数为5名。设站长1名(正科级)、副站长1名(副科级)。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71.75万元,支出总计71.7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7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编办《关于设立县大板营自然保护区管理站的批复》(酉阳编委发〔201742号)文件,我单位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的下属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编报决算,因此上年无数据,无法进行上下年比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71.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7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编办《关于设立县大板营自然保护区管理站的批复》(酉阳编委发〔201742号)文件,我单位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的下属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编报决算,因此上年无数据,无法进行上下年比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75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71.7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71.7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编办《关于设立县大板营自然保护区管理站的批复》(酉阳编委发〔201742号)文件,我单位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的下属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编报决算,因此上年无数据,无法进行上下年比较。其中:基本支出71.7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1.7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1.7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编办《关于设立县大板营自然保护区管理站的批复》(酉阳编委发〔201742号)文件,我单位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的下属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编报决算,因此上年无数据,无法进行上下年比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7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编办《关于设立县大板营自然保护区管理站的批复》(酉阳编委发〔201742号)文件,我单位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的下属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编报决算,因此上年无数据,无法进行上下年比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6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控各项经费开支。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7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编办《关于设立县大板营自然保护区管理站的批复》(酉阳编委发〔201742号)文件,我单位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的下属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编报决算,因此上年无数据,无法进行上下年比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6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控各项经费开支。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43万元,占1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基数发生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3.69万元,占5.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体检费未支出。

3)农林水支出56.97万元,占79.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2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控办公经费开支。

4)住房保障支出3.66万元,占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核定的基数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2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编办《关于设立县大板营自然保护区管理站的批复》(酉阳编委发〔201742号)文件,我单位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的下属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编报决算,因此上年无数据,无法进行上下年比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医保、养老保险、公积金、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等。公用经费5.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编办《关于设立县大板营自然保护区管理站的批复》(酉阳编委发〔201742号)文件,我单位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的下属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编报决算,因此上年无数据,无法进行上下年比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通讯费、生活费等费用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口径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由于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所以未开展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无)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熊海涛023-75552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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