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99D/2023-0005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林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07
[ 发布日期 ] 2023-09-07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伏龙山林场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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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国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为核心,依法保护好国有林木、林地,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偷砍盗伐、破坏动植物资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行为。

负责管护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宣传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受损失。

承担林业科技项目的实施和林业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工作;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组织管理国有资产;负责国有林场各项林业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17年国有林场改革,林业局下属的酉阳县林木良种场、酉阳县苗圃合并到酉阳县飞播站,更名为酉阳县伏龙山林场, 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三个单位机构编制总数从40个缩编到20个。场部机构设综合办公室、资源保护站、良种站,下设四个森林资源管护站:龙潭管护站、安家盖管护站、金银山管护站、五台山管护站。单位现有在职在岗职工14人,退休职工8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534.84万元,支出总计534.8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8.72万元,增长50.2%,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新增花田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酉阳县2022年生态安全基础设施项目、松材线虫防治项目、用材林及苗木培育示范基地项目等10个项目投入253.07万元,实施项目数量增加,项目收支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534.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70万元,增长51.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项目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4.84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534.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55万元,增长51.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项目增加,项目支出相应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81.77万元,占52.7%;项目支出253.07万元,占47.3%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财政决算口径发生变动,不再以权责发生制列支。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34.8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8.72万元,增长50.2%。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实施项目数量增加,项目收支随之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4.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70万元,增长51.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实施项目数量增加,项目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6.33万元,增长106.9%。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花田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酉阳县2022年生态安全基础设施项目、酉阳县2022年森林质量提升项目、用材林及苗木培育示范基地项目等8个项目,较年初预算收入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4.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55万元,增长51.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实施项目数量增加,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3.50万元,增长104.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新增2名职工,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年中新增花田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酉阳县2022年生态安全基础设施项目、酉阳县2022年森林质量提升项目、用材林及苗木培育示范基地项目等8个项目,较年初预算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财政决算口径发生变动,不再以权责发生制列支。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1.26万元,占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3万元,增长21.1%,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新进两名人员。

2)卫生健康支出14.73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医疗保险基数发生了变动。

3)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去年的结转资金已被财政收回。

4)农林水支出456.47万元,占8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7.58万元,增长141.7%,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花田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酉阳县2022年生态安全基础设施项目、酉阳县2022年森林质量提升项目、用材林及苗木培育示范基地项目等8个项目。

5)住房保障支出12.37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新进2名人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1.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8.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78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新增2名职工,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医保、养老保险、公积金、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等。公用经费23.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6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通讯费、生活费等费用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7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三公经费运行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8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7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日常护林防火巡查、天然林管护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过桥过路费、维修费、保险费、洗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3.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8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公务车运行开支。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7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借调至主管部门,培训人数相应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口径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一辆应急保障用车。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3项,涉及资金253.0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2022年度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2年度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肖伊余 023-7531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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