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64T/2021-0071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9-15
[ 发布日期 ] 2021-09-15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伏龙山林场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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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国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为核心,依法保护好国有林木、林地,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偷砍盗伐、破坏动植物资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行为。

3.负责管护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宣传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受损失。

4.承担林业科技项目的实施和林业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工作;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组织管理国有资产;负责国有林场各项林业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5.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17年国有林场改革,林业局下属的酉阳县林木良种场、酉阳县苗圃合并到酉阳县飞播站,更名为酉阳县伏龙山林场,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三个单位机构编制总数从40个缩编到20个。场部机构设综合办公室、资源保护站、良种站,下设四个森林资源管护站:龙潭管护站、安家盖管护站、金银山管护站、五台山管护站。单位现有在职在岗职工11人,退休职工9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为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伏龙山林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402.94万元,支出总计402.9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80万元,增长  4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完成了林木繁育体系建设项目、林区灾害恢复重建项目、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等项目的支付。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402.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96万元,增长50.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林木繁育体系建设项目、林区灾害恢复重建项目、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等项目的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2.94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399.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81万元,增长48.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完成了林木繁育体系建设项目、林区灾害恢复重建项目、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等项目的支付。其中:基本支出174.94万元,占43.7%;项目支出225.02万元,占56.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资金结转2.68万元、林木繁育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结转0.2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2.9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2.80万元,增长4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完成了林木繁育体系建设项目、林区灾害恢复重建项目、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等项目的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2.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96万元,增长5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林木繁育体系建设项目、林区灾害恢复重建项目、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等项目的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6.91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林木繁育体系建设项目、林区灾害恢复重建项目、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等项目的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9.9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29.81万元,增长48.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完成了林木繁育体系建设项目、林区灾害恢复重建项目、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等项目的支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92万元,增长4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完成了林木繁育体系建设项目、林区灾害恢复重建项目、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等项目的支付。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资金结转2.68万元、林木繁育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结转0.29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15万元,占6.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13万元,下降3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退休职工2人。

2)卫生健康支出14.53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8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退休职工2人。

3)节能环保支出225.02万元,占5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5.02  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完成了林木繁育体系建设项目、林区灾害恢复重建项目、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等项目的支付。

4)农林水支出120.85万元,占3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7.39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退休职工2人。

5)住房保障支出12.41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9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退休职工2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9.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55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退休职工2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医保、养老保险、公积金、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等。公用经费15.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9万元,增长678.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公务费和其他公用经费从天保工作经费中列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本单位职工差旅费、通讯费、生活费等费用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2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3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公务用车运行开支。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41万元,下降41.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下降0% 2020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下降0%,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购置公务车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0年度公务用车因日常护林防火巡查、天然林管护产生的修理费、保险保养、过关费、加油、洗车等开支。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3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公务用车运行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41万元,下降41.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公务用车运行开支。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无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1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产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退休职工2人,仅新进1人,专业技术和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费相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20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已建成种倍林20亩,占项目任务的100%,藓圃种虫培育500平方米,2020年产五倍子种倍1025公斤,占项目任务的102.5%;营建高产倍林300亩,占项目任务的100%,藓圃种虫培育1500平方米,占项目任务的150%2020年收蚜虫10.5万袋(100/),占项目任务的105%2020年亩产五倍子鲜倍50公斤,占项目任务的100%;营建五倍子苗圃15亩,占项目任务的100%,出合格苗15.5万株,占项目任务的103.3%;配套建设五倍子仓储加工中心附属设施(围墙、部分堡坎和护栏)和烘烤设备;建造双层保温收虫棚3(450);制作永久性宣传栏()3(),举办技术培训班3期,培训技术员和倍农240()、发放技术资料300余份;辐射推广面积3000亩,涉及15个乡镇街道,为辐射区域投资建设收虫棚、无纺布等所需要的技术保障。通过项目建设,营建五倍子高产示范基地300亩,藓圃种虫培育1000平方米,推广应用人工植藓养蚜和分批接种挂放蚜虫先进技术,有效加快科技兴林的战略步伐,提高集约经营管理水平,满足社会对经营技术和提高效益的需求。通过基地建设,能有效提高五倍子的产量,增加倍农收益,缓解市场目前资源短缺的局面。因此,五倍子人工促进高产增效培育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建设,对贫困山区林农的收入乃至酉阳县林业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田永安15025788777

主管部门

林业局

实施单位

伏龙山林场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20

其中:财政拨款

120

其他资金



   体
   目
   标

年度目标

目标1:建设高产五倍子林300亩、林下植藓1000平方米、五倍子苗圃15亩
    目标2:五倍子仓储加工中心和烘烤设备投入使用
    目标3:举办技术培训班,培训技术人员和倍农100人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目标

完成目标

指标分值

自评得分

合计



100

96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推广高产五倍子林

≥300亩

300亩

10

10

指标2:年产五倍子倍种

≥1000公斤

1025公斤

10

10

指标3:藓圃种虫培育

≥1000平方米

1500平方米

10

10

质量指标

指标1:技术培训班

≥2期

3期

5

5

指标2:培训技术人员和倍农

≥100人

240人

5

5

成本指标

指标1:林木优良品种繁育

≤10万元

9.49万元

5

5

指标2:新技术应用示范

≤56万元

57.65万元

5

4

指标3:建议基础设施

≤16万元

15.18万元

5

5

指标4:专用材料及小型仪器设备

≤7万元

6.66万元

5

5

指标5:技术培训

≤16万元

16万元

5

4

指标6:技术咨询

≤15万元

12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建成育苗基地育苗

≥合格苗15万株

15.5万株

5

5

指标2:建倍种虫培育基地收蚜虫

≥蚜虫10万袋(100只/袋)

10.5万袋

5

5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有效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辐射推广面积3000亩,涉及15个乡镇

完成辐射推广任务

5

4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建设五倍子林,利于保持水土,绿化荒山,促进当地林木资源的保护和发展

营造高产倍林亩

已完成300亩

5

4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指标1:倍农满意度

100%

100%

10

10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2020年度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0年度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531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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