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教科所、技装中心,成教中心,教育督导责任区办公室,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了解我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学工作情况,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做好春季开学工作,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渝教督函〔2024〕4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决定开展2024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月19日下午4:30在县教委9楼大会议室召开督导检查工作安排会议;2月20日至27日各检查组深入学校开展督导检查;暂定2月28日下午2:30在教委10楼党员活动室召开督导检查情况汇报会。
二、督查对象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其中,每个乡镇(街道)教管中心检查3所学校(1所中心校、1所乡镇中或民办中学、1所村完小,无乡镇中和民办中学的乡镇另抽查中心幼儿园或1所村完小);实验中学含涂市镇中学。
三、督查内容
主要督导各校开学条件保障、校园安全管理情况。
四、督查结果等级评定办法
各检查组根据组内学校检查情况综合评定为A、B、C三个等级,中学组每组A等不超出4个,其他组每组A等不超出3个,C等至少1个,B等不限。
本次督查结果A、B、C等分别按《2024年度学校工作综合考核方案》春期开学工作检查分值的98%、96%、94%套算,计入2024年度学校综合考核。
五、督查方式与分组安排
组建8个专项督导检查组,分别由县教委领导带队,深入学校实地看、查、听、访,现场交换意见,实事求是总结成绩,提出问题整改意见和工作要求。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交检查组。
(二)各检查组开展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要深入班级、深入教师、深入学生,全面了解各校的开学工作情况,要将检查工作、指导工作及解决问题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应予以严肃指出、精准指导、限期整改。
(三)各检查组要认真做好现场检查情况记录,检查结束后全面梳理、汇总检查情况,其中工作亮点、存在问题的语言表述要精炼,内容详实、数据准确,点到具体的学校,点明具体的事例。各检查组在督导检查情况汇报会上,以乡镇(街道)教管中心、单设学校为单位逐一汇报,开门见山汇报以下内容:一是工作亮点;二是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三是需要上级解决的主要困难及建议。
(四)各检查组在汇报会后将督导检查情况汇总表(纸质件、电子件)、各学校自查报告(纸质件)资料交督导科汇总,以便及时制发检查情况通报,跟进问题整改工作。
(五)各检查组要注意交通安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纪律规定,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参加与检查无关的活动。
酉阳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