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09E/2023-001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4-21
[ 发布日期 ] 2023-04-21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酉阳县户籍学生在县外就读初中回本县就读普通高中有关规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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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在县外就读初中的毕业生家长:

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行为的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针对酉阳县户籍在县外就读初中的学生要求回酉阳读高中的情况,分两种类型处理:一是在“中考”报名前(5月10日前)转回酉阳县内就读初中并参加中考的学生,体育科目由县教委在4月28日组织一次集中考试;生地科目参加2023年初二生地结业考试,考试结果纳入普通高中招生成绩计算;此类学生可以参加普通高中第二批全县划线录取。二是在县外参加中考的学生,不能参与我县普通高中录取,只能就读中等职业学校。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2023年酉阳县户籍学生在县外就读初中回本县就读普通高中有关规定的公告附件:返酉生参加中考报考流程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3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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