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乡镇(街道)教管中心、公安派出所,县教委直属学校:
2021年秋季开学在即,为加强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和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1年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做好安排部署
各市场监管所、各乡镇(街道)教管中心、公安派出所,各级各类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结合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指南》《重庆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渝食药安办〔2020〕3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食药安办〔2020〕4号)、《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学校及幼儿园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的通知》(渝市监发〔2021〕14号)要求,把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压实各方责任,提前谋划,精心安排,认真做好秋季开学前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加强横向工作联动,补齐问题短板和完善措施弱项,坚决守住校园和周边食品安全底线。
二、抓住重点,开展全面排查
各市场监管所、各乡镇(街道)教管中心、公安派出所要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抓住以下重点内容。
(一)学校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各岗位是否落实岗位责任要求,能否提供落实岗位责任佐证材料,是否将各岗位责任内容张贴到具体岗位工作区域。尤其要检查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履职情况;是否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贯彻上级有关食品安全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是否专题听取并研究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是否在行课期间按照规定进行陪餐,按频次进行食品安全现场检查。同时,要现场询问从业人员是否熟悉自身岗位责任内容。
(二)食品安全智慧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学校是否入驻“重庆阳光餐饮”信息平台,学校所有餐饮从业人员是否全部注册使用,是否实现视频直播和AI智能识别功能;是否按要求使用每日晨检、自检自查、风险隐患管理、原材料管理、陪餐管理等自律功能;从业人员通过APP在线培训和考核是否合格;是否建立与本校家委会沟通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学生食品安全投诉处置反馈机制。同时,还要检查和督促学校周边餐饮经营单位入驻“重庆阳光餐饮”信息平台,并使用自律功能。各市场监管所和教管中心每月统计上报本辖区内学校“重庆阳光餐饮”APP使用情况和“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能识别”推进情况。
(三)校园周边餐饮单位风险隐患。检查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是否超范围经营、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明、原材料采购是否合规、餐饮具是否清洁消毒;检查饮料店是否有非法添加;糕点店是否规范加工三明治;火锅店是否有使用“老油”的行为。
(四)学校食品安全自查情况。检查是否聘用食品安全“禁业”从业人员、是否开展上岗前的教育培训、是否开展从业人员健康筛查、是否全面清洁后厨卫生、是否全面检查设施设备状况、是否检查饮用水的质量、是否全部重新采购合格食材、大米是否有重金属检测合格报告、肉类是否有“两章两证、一非”证明、油品是否使用转基因原料炼制、是否清洁消毒餐用具等等。
三、合力协作,强化惩戒震慑
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监管合力,运用联合惩戒机制,切实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保证各项食品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市场监管所和教管中心要在开学前对学校食品安全有关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一次专题培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对未建立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制执行不力的学校进行约谈提醒;市场监管所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重大隐患问题要及时通报教育管理部门;发现有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督查,确保整治效果
9月15日后,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委员会、县公安局将组织对开学检查专项行动中各市场监管所、各教管中心、各派出所的工作落实情况和履职情况开展一次督查,确保秋季开学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及时发现和消除校园及周边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全县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督查中发现各单位工作不实、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问题严重的,依法移送县纪委监委查处。
各市场监管所、各乡镇(街道)教管中心、公安派出所要在9月30日前完成专项检查工作。按照检查表中的内容注意做好专项检查工作中的问题收集,市场监管所现场检查全部使用“智慧监管”APP进行,选择“2021年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专项主题。录入智慧监管的同时填写纸质件“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表”(见附件),并在10月10日前将纸质件上报县市场监管局李晓红处。
县市场监管局餐饮科联系人及电话:李晓红,13*******88;
县教委体卫艺科联系人及电话:冉力,17*******97 ;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系人及电话:袁晓龙,15*******51。
附件:2021年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表
酉阳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酉阳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酉阳自治县公安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