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09E/2021-00255
[ 发文字号 ] 酉阳教委发〔2021〕3 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日期 ] 2021-01-15

关于印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系统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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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系统2021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管中心、单设中学、直属学校(单位),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办公室,机关各科室: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系统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能职责,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1111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全面加强对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各级负有安全工作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全面依法履行安全工作监督管理职责,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工作要求,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和《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规定,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执法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强化和落实学校主体责任,防范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监督检查,不断完善《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努力实现“三个杜绝,一个减少”工作目标(即:杜绝校园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杜绝集访群访事件发生,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发生)工作目标。

(三)主要任务

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辖区)安全工作责任制,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单位(辖区)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着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日常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基层基础。统筹、挖掘教育系统行政执法资源,建立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和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监督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治本攻坚,提高学校本质安全水平、安全防范意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行政执法人员总数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纳入行政执法人员数量:19人(按照在册人数27人的70%计算)。

(二)法定工作日:全年按252个工作日计算。

(三)总法定工作日:4788天(252×19人)。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1545天(不含其他执法工作日1726天和非行政执法工作日1517天)。

1.重点检查工作日:902天;

2.一般检查工作日:643天。

(五)其他执法工作日1726天,包括: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560天;

2.实施行政许可:222天;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90天;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60天;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200天;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和备案:120天;

7.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30天;

8.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198天;

9.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118天;

10.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128天。

(六)非执法工作日1517天,包括:

1.机关值班:252天;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252天;

3.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129天;

4.参加党群活动:324天;

5.病假、事假:60天;

6.法定年休假、婚(丧)假:500天。

三、监督检查

按照《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酉阳自治县教委挂片联系乡镇(街道、校)安排表》,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县教委及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根据其相应职能职责,对县教委监督检查学校(单位)按照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在针对同一监督检查对象时,应当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前,每月应当提前制定具体的监督检查方案,由牵头科室负责制定和召集。

(一)重点检查安排(49个)

1.重点检查学校(单位):酉一中、酉二中、职教中心、酉三中、酉四中、酉州中学、实验中学、桃花源中学、麻旺中学、苍岭中学、铜鼓中学、龙潭中学、大溪中学、黑水中学、兴隆中学、李溪镇翔燕中学、李溪镇树人初级中学、板桥乡育苗初级中学、车田乡育才私立中学、丁市镇龙门初级中学、泔溪镇泔溪初级中学、官清乡响塘希望小学、官清乡金家坝中学、龙潭镇井岗中学、龙潭镇育才小学校、麻旺镇白竹希望初级中学、翔燕外国语学校、翔燕民族初级中学、小河镇兴隆初级中学、腴地乡育才私立初级中学、机关幼儿园、民族小学、实验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桃花源街道教管中心、钟多街道教管中心、麻旺镇教管中心、龙潭镇教管中心、丁市镇教管中心、李溪镇教管中心、腴地乡教管中心、偏柏乡教管中心、车田乡教管中心、板溪镇教管中心、涂市镇教管中心、双泉乡教管中心及扩建的渤海中学、新建的酉州高级中学、钟多小学。

2.重点检查内容:

1)安全责任制、日常安全管理、周边环境整治、应急演练、消防安全及校车等工作(责任科室:安全稳定办公室)。

2)食品安全、体育运动及体艺赛事、体育设施、师生饮用水、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性疾病防控等工作(责任科室:体卫艺教育科)。

3)校舍设施设备、防雷及基建施工等工作(责任科室:规划建设科)。

4)行政审批、民办学校(幼儿园)及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监管、年检等工作(责任科室: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

5)危险化学药品、实验室、功能室及教育教学仪器、设施设备等工作(责任科室:县技装中心)。

6)其它涉及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由相应的职能科室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3.监督检查时间:

13月:酉三中、实验中学、铜鼓中学、丁市镇教管中心、李溪镇翔燕中学、李溪镇树人初级中学、民族小学、龙潭中学、桃花源街道教管中心、涂市镇教管中心、丁市镇龙门初级中学(牵头科室:安全稳定办公室)

24月:机关幼儿园、麻旺中学、龙潭镇教管中心、车田乡教管中心、泔溪镇泔溪初级中学、腴地乡育才私立初级中学、酉一中、酉二中、酉州中学、板桥乡育苗初级中学、翔燕外国语学校、小坝初级文武学校(牵头科室:体卫艺教育科)

35月:职教中心、实验小学、大溪中学、板溪镇教管中心、双泉乡教管中心、黑水中学、酉四中、兴隆中学、钟多街道教管中心、腴地乡教管中心、小河镇兴隆初级中学(牵头科室: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

46月:特殊教育学校、麻旺镇白竹希望初级中学、麻旺镇教管中心、偏柏乡教管中心、官清乡响塘希望小学、官清乡金家坝中学、桃花源中学、苍岭中学、李溪镇教管中心、车田乡育才私立中学、龙潭镇井岗中学、龙潭镇育才小学校(牵头科:县技装中心)

58月:渤海中学、钟多小学、酉州高级中学(牵头科室:规划建设科)

69月:渤海中学、钟多小学、酉州高级中学、职教中心、实验小学、大溪中学、板溪镇教管中心、双泉乡教管中心、黑水中学、酉四中、兴隆中学、钟多街道教管中心、腴地乡教管中心、小河镇兴隆初级中学(牵头科室:安全稳定办公室)

710月:机关幼儿园、麻旺中学、龙潭镇教管中心、车田乡教管中心、泔溪镇泔溪初级中学、腴地乡育才私立初级中学、酉一中、酉二中、酉州中学、板桥乡育苗初级中学、翔燕外国语学校、小坝初级文武学校(牵头科室:体卫艺教育科)

811月:酉三中、实验中学、铜鼓中学、丁市镇教管中心、李溪镇翔燕中学、李溪镇树人初级中学、民族小学、龙潭中学、桃花源街道教管中心、涂市镇教管中心、丁市镇龙门初级中学(牵头科室:规划建设科)

912月:特殊教育学校、麻旺镇白竹希望初级中学、麻旺镇教管中心、偏柏乡教管中心、官清乡响塘希望小学、官清乡金家坝中学、桃花源中学、苍岭中学、李溪镇教管中心、车田乡育才私立中学、龙潭镇井岗中学、龙潭镇育才小学校(牵头科室: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

(二)一般检查安排(34个)

1.一般检查学校(单位):酉州小学、钟多幼儿园、桃花源小学、甘溪镇教管中心、酉水河镇教管中心、酉酬镇教管中心、大溪镇教管中心、可大乡教管中心、五福镇教管中心、兴隆镇教管中心、木叶乡教管中心、毛坝乡教管中心、南腰界乡教管中心、李溪中学、双河中学、小河镇教管中心、官清乡教管中心、楠木乡教管理中心、板桥乡教管中心、铜鼓镇教管中心、宜居乡教管中心、后坪乡教管中心、万木镇教管中心、天馆乡教管中心、天馆中学、两曾乡教管中心、龚滩中学、龚滩镇教管中心、花田乡教管中心、黑水镇教管中心、浪坪乡教管中心、庙溪乡教管理中心、苍岭镇教管中心、清泉乡教管中心

2.重点检查内容:安全责任制、日常安全管理、周边环境整治、应急演练、消防安全、校车、食品安全、体育运动及体艺赛事、体育设施、师生饮用水、传染性疾病防控、校舍设施设备、防雷及基建施工、行政审批、民办学校(幼儿园)及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监管、年检等工作、危险化学药品、教育教学仪器、设施设备、实验室等工作。

(三)监督检查方式:

1.县教委监督检查方式:按照重点监督检查时间安排,同时采用“双随机”抽查方监督检查一般检查学校(单位34所),由当月牵头科室负责综合制定监督检查方案,一并对重点检查学校(单位)和一般检查学校(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其它时令季节、阶段性重点工作、专项行动和临时性工作随机开展监督检查。

2.各教管中心监督检查方式:每月初制定监督检查方案,由主要领导或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带队,每月对辖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安全工作监督检查至少1次。

3.县教委对其制定的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学校(单位)进行检查时,该学校(单位)应当一同参与检查,实行共同检查、共同签字,现场检查记录各自存档备查。学校(单位)参与县教委对属于本学校(单位)应当监督检查的对象,此次检查视为完成相关监督检查任务。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现场检查:检查人员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与学校(单位)领导交换意见,共同签字;对发现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事故隐患,应当当场予以纠正、责令限期改正。在按照监督检查计划的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对学校(单位)进行检查时,对于发现的不属于本次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的事故隐患,应当进行及时处理和行政处罚。

(二)复查:对被责令限期整改、发放整改通知书的学校(单位),检查组人员要及时进行复查,并填写复查意见书。

(三)联合执法: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应当及时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县教委主要领导,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执法。

(四)专项整治:对具体领域、具体行业在特定时期出现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根据工作安排进行专项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此项工作由各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各科室负责人根据各自监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做好监督检查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各项任务,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安全工作监督检查。

(二)严格执法,严肃整改。检查人员在检查时,要建立完善检查台帐,如实填写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对检查出来的每个事故隐患要“跟踪到底”、“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每次检查要做到有检查记录、有图片,各牵头科室于每月30日前将检查记录交安全稳定办公室。各学校(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好监督检查,对督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帐,落实专人及时整改。

(三)规范行为,落实责任。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岗位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人员培训和管理,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各监督检查人员要切实规范检查行为,认真组织检查工作,积极督促各学校(单位)做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在检查过程中,如有失职、渎职现象的,将严肃处理。

(四)整合资源,提升效率。各科室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整合资源,涉及同一学校的检查,尽可能合并检查,控制涉校检查频率,节约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执法合力。

附件:1.酉阳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安全工作现场检查记录

2.酉阳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安全工作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3.酉阳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安全工作整改复查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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