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09E/2022-00130
[ 发文字号 ] 〔2022〕—31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2-18
[ 发布日期 ] 2022-03-08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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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国家已经出台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不折不扣执行到位。现就本学期学生资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力宣传教育资助政策

创新资助政策宣传的形式和载体,利用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有效形式,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让宣传工作更接地气、更有实效,确保每一个贫困学生家庭都知晓教育资助政策。对各部门管理的特殊困难群体学生要实行“点对点”书面告知,学生、学生家长要对书面告知书签字确认,学生、学生家长自愿放弃资助声明、签字确认的书面告知通知书回执要作为学生资助重要档案规范保管,便于追溯和查询,作为各级审计、督查佐证依据。学期末向每一个贫困学生发放本学期《享受教育资助明白条》,让贫困学生家庭知晓教育资助政策,明白自家孩子本学期享受的资助项目及其标准。

二、按程序认定贫困学生资格

各学校运用好相关部门系统贫困人口(含一般脱贫户学生、脱贫不稳定户学生、边缘易致贫户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信息,结合教师入户走访摸底调查,按照《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酉阳教委发〔201934号)要求,认定贫困学生资格,分春秋建立《酉阳县贫困学生数据库》。

三、精准落实教育资助政策

各学校根据教育资助政策及时精准兑现教育资助资金,涉及符合条件免收的项目,开学时实施免收,严禁先收后退;涉及补助项目待财政资金到校后10个工作日内足额兑现至学生及家长提供的银行卡内。对“应享受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贫困学生经学校核查属实后,按现行教育资助政策实行及时兜底补兑现机制(核查属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学校垫支),兜底补兑现所涉及资助资金于来期资助资金下达时,一并下达到各相关学校,确保每一个贫困学生教育资助政策落实并足额享受。

四、全面应用学生资助信息系统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全面应用与维护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贫困学生认定、录入、审核、公示、发放等系统维护工作。全国和市级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各项资助数据,做到所有学校100%、所有资助项目100%、所有资助信息100%纳入系统管理。

五、规范学生资助档案

各学校分学期建立规范的学生资助档案,资助档案要能真实、准确的体现本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全过程。

六、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机制、压实责任,规范化管理学生资助工作,严禁虚报、挪用、截留、挤占、冒领学生资助资金,接受群众和师生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2022315日前将《酉阳县2022年春季贫困学生花名册》(附件1—5)、《酉阳县2021年秋季学期贫困学生兜底资助补报花名册》(附件6)通过教育统计报表平台报县教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附件信息涉及个人隐私不予公开)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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