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09E/2021-00258
[ 发文字号 ] 便笺〔2021〕267 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9-03
[ 发布日期 ] 2021-09-06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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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管中心、单设中学、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国家已经出台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不折不扣执行到位。现就本学期学生资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大力宣传教育资助政策

创新资助政策宣传的形式和载体,利用广大人民群众和学生喜闻乐见的有效形式,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让宣传工作更接地气、更有实效,确保每一个贫困学生家庭都知晓教育资助政策。对各部门管理的特殊困难群体学生要实行“点对点”书面告知,学生、学生家长要对书面告知签字确认,学生、学生家长自愿放弃资助声明、签字确认的书面告知通知书回执要作为学生资助重要档案规范保管,便于追溯和查询,作为各级审计佐证依据。向每一个贫困学生发放本学期《享受教育资助明白条》,让贫困学生家庭知晓教育资助政策,明白自家孩子本学期享受的资助项目及其标准。

  1. 按程序认定贫困学生资格

各学校运用好相关部门系统贫困人口(含一般脱贫户学生、脱贫不稳定户学生、边缘易致贫户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信息,结合教师入户走访摸底调查,按照《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酉阳教委发〔2019〕34号)要求,认定贫困学生资格,分春秋建立《酉阳县贫困学生数据库》。

  1. 精准落实教育资助政策

各学校根据教育资助政策及时精准兑现教育资助资金,涉及符合条件免收的项目,开学时实施免收;涉及补助项目待财政资金到校后10个工作日内足额兑现至学生及家长提供的银行卡内。对“应享受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贫困学生经学校核查属实后,按教育资助政策实行及时兜底补兑现机制(核查属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学校垫支),兜底补兑现所涉及资助资金,县教委将于来期资助资金下达时一并下达到各学校,确保每一个贫困学生教育资助政策落实并足额享受。

  1. 全面应用学生资助信息系统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全面应用与维护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贫困学生认定、录入、审核、公示、发放等系统维护工作。全国和市级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各项资助数据,做到所有学校100%、所有资助项目100%、所有资助信息100%纳入系统管理。

  1. 调整完善义务教育中小学免费提供作业本政策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中央和市级资金的通知》(渝财教〔2021〕29号)要求,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继续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其余学生所需作业本由学生家长自行购买。

六、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机制、压实责任,规范化管理学生资助工作,严禁虚报、挪用、截留、挤占、冒领学生资助资金,接受群众和师生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2021年10月1日前将《酉阳县2021年秋季贫困学生花名册》(附件1—5)、《酉阳县2021年春季学期贫困学生兜底资助补报花名册》(附件6)通过教育统计报表平台报县教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酉阳县2021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贫困学生花名册

2.酉阳县2021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寄宿贫困学生花名册

3.酉阳县2021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非寄宿贫困学生花名册

4.酉阳县2021年秋季学期高中教育贫困学生花名册

5.酉阳县2021年秋季学期中职教育贫困学生花名册

6.酉阳县2021年春季学期贫困学生资助兜底补兑现花名册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1年9月3日

(附件内容涉及个人隐私,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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