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酉阳教基〔2023〕14号),我县2023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招生办法如下: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和以下材料之一:(1)当年用工单位缴纳社保的凭证或2023年1—6月工资流水;(2)2023年6月30日前办理的营业执照和纳税(免税)证明。
3.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