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1年度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年检及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街道)教管中心,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各教育督导责任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市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全县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年检及综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黄成林
副组长:齐飞、冉俊勇、田玉良、陈治华,黄国军、
孙沿红、许乾江
成员:职成教科、基础教育科、财务审计科、安全稳定办公室、体卫艺科、督导科、教科所、办公室、教育督导责任区办公室以及相关乡镇(街道)教管中心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小组
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办公室分别落实一位同志牵头,对责任区所辖学校按办学条件、教学管理(含保教保育)、财务管理、安全工作(含食品卫生安全)等年检内容选择性地抽调4人分别组成年检考核工作小组,开展年检及综合考核工作(见附件6)。县教委职成教科牵头,组建2个工作小组,对全县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抽查。《酉阳自治县教委2021年12月年检抽查及安全工作重点监督检查方案》另行下发。
二、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18日—12月10日。各检查小组全体成员于2021年11月22日下午14:30在县教委九楼中会议室开会,安排布置年检考核工作(成员名单见附件6)。
三、实施对象
经县教委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四、内容及安排
(一)主要内容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
2.办学条件改善、校园文化建设、育人环境优化等情况。
3.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制度建设、师资建设、教育教学、五项管理、保育保教及其它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4.收费行为、专户建立与使用、账务建立、惠民资金落实等财务管理情况。
5.食堂管理、食品卫生安全、学生营养改善等情况。
6.校园安全稳定与和谐校园建设情况。
7.其它需要检查的情况。
具体考核内容指标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工作安排
1.自查迎检(11月18日—11月22日)。各有关乡镇(街道)教管中心、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自查,做好迎接检查的相关工作。
2.小组检查(11月23日—11月30日)。各小组对所负责的对象学校(幼儿园)进行年检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成限时整改。
3.年检抽查(12月1日—12月10日)。随机抽查全县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年检开展情况,抽查的中小学(幼儿园)分别不低于总数的30%。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构成权重
被抽查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年检考核结果=乡镇(街道)过程考核25%+年检小组检查考核45%+年检抽查30%。未被抽查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年检考核结果=乡镇(街道)过程考核25%+年检小组检查考核75%。
(二)相关规定
1.全县民办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分别按相应的《考核细则》进行考核。(详见附件1、附件2)
2.乡镇(街道)教管中心每年度深入辖区民办学校检查指导应不少于4次(每学期不少于2次),过程考核必须严格按照相应《考核细则》量化考核。
(三)结果及运用
全县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年检及年终考核结论认定具体规定如下:
1.年检及年终考核总分在80分及以上的,年检结论为“合格”;
2.年检及年终考核总分在60—79分之间的,暂不作结论,经限期整改达到要求的,年检结论为“合格”。不认真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
3.年检及年终考核总分在59分(含59分)以下的,年检结论为“不合格”。无故不参加年检的,年检结果为“不合格”。
另外,年检及年终考核分值将作为评选2021年度先进集体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迎检。各有关乡镇(街道)教管中心、要高度重视年检考核工作,及时组织专人认真对照相应《年检及综合细则表》做好量化评分工作,督促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自查,按照《年检及综合细则表》形成2021年度年检考核汇报材料,有序准备好相关证件原件、文档资料、账务管理资料(按月或季度做账)等待查。
(二)对标对表,严格考核。各小组要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工作作风,对照相应的《年检及综合考核细则》,认真查阅资料,结合实地查看和师生访谈,逐一量化评分,绝不能走过场,敷衍应付。要重点查看教育教学管理(含班额控制、课程计划落实、五项管理推进)、财务管理(含收费行为、专户使用、按月做账)、食品卫生(含储存与留样、卫生与质量、台账与记录)、安全稳定(含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心理健康教育)、疫情防控(含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常见传染病防控)等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各小组内的量化评分至少分出A、B、C三个等次,上封顶不超过95分,下不保底。要及时梳理检查中发现问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2021年11月30日前,各小组完成的量化评分统计表和小组总结汇报材料由组长将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报送县教委职成教科。
(三)强化监督,落实整改。对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各相关乡镇(街道)教管中心要加强对学校(培训机构)问题整改督促和指导,并形成整改报告(附整改前后图片)经教管中心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教管中心公章,由相应学校(幼儿园)于2021年12月26日前报县教委职成教科。
联系人:冉力,联系电话:75557664,17338396797,QQ邮箱:742046114@qq.com;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