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09E/2021-00253
[ 发文字号 ] 酉阳府办〔2021〕9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4-26
[ 发布日期 ] 2022-04-22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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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酉阳自治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

酉阳自治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巩固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区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43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7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在县域内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高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更加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持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大幅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水平,逐步缩小义务教育校际间差距。到2026年,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和社会认可度全部达到国家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标准,通过市级督导评估;2028年,通过国家认定。

三、主要任务

(一)依法落实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全面确保优质均衡发展经费需要。落实以县为主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坚持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完善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加大对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加强教育财政保障力度,使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达到要求。(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二)优化学校布局,均衡办学条件,严格招生管理,着力标准校额班额建设。统筹考虑城镇建设与发展、“二孩”政策全面放开及流动人口变化趋势,进一步整合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完善全县教育专项规划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加大城区及大型集镇学校规划建设力度,全面达到网络多媒体教室、音美专用教室等各类教学及辅助用房以及体育运动场馆标准,努力提高乡村学校办学质量。同时,严格招生政策,严格学籍管理,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班额和标准校额。(责任单位:县教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卫生健康委)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城乡师资队伍均衡。严格执行编制管理政策,进一步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有计划地进行音乐、体育、美术等专业教师的招聘工作,加快骨干教师培养提高,确保每所学校的合格学历教师、专业教师、骨干教师队伍人数达到国家标准。开展教职工“县管校聘”改革,建立和完善县域范围内教师校际间合理流动机制,完善教师流动管理办法,不断加大教师支教轮教力度,达到教师交流规定比例要求。(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县财政局)

(四)深化教育改革,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坚持立德树人,把思想道德教育摆在学校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深入推进课程改革,着力改变课堂教学方式,有效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高度重视体育、艺术、劳动等教育,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心理素质、艺术修养、劳动素养。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建立健全中小学规范管理长效机制,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全面落实课程标准,规范办学行为,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确保在国家或市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责任单位:县教委)

(五)维护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健全扶贫助学长效管理机制,帮助困难家庭特别是脱贫户家庭学生接受完成义务教育。健全随迁子女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健全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送教上门长效机制,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城区和镇区非寄宿制公办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率分别达到100%、95%以上,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5%以上,初中三年巩固率达95%以上。(责任单位:县教委、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团县委、县残联、县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六)强化平安建设,保障校园和师生安全。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健康心理。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建立健全预警机制。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严格学生日常管理,密切家校沟通,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杜绝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多方协同配合,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确保校园平安稳定。(责任单位:县教委、县委政法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卫生健康委、县文化旅游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七)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育人观和成才观,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育人体系。加大对优秀教师、优秀学生和优秀学校的宣传力度,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教育惠民政策和我县教育工作丰硕成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合力,确保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达85%以上。(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委、县融媒体中心、县民调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21年5月底前)。认真学习国家和重庆市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文件,准确把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核心内容,掌握相关标准及要求,调查摸清全县教育发展现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领导机构,明确责任主体、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二)整体推进阶段2021年6月—2028年2月)。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对照工作目标制定年度推进计划,适时开展调研检查,并在每年11月底形成专项工作总结报县教委办公室(联系人:许乾华;联系电话:13068340567)。同时,县教委要组织各学校结合实际,明确创建工作“时间表”“线路图”,针对重难点制定专项规划,想办法、添措施,补齐短板。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10月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深入学校开展专项督导,指导学校推进各项工作,进行社会认可度调查,每年11月底向县政府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报告当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情况。2026年11月底前申报市级督导评估。

(三)迎接验收阶段(2028年3月—11月)。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对照标准全面自查,县政府组成督导组全面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全面落实问题整改,确保每所学校、每项指标都达到标准要求。全面规范做好创建档案资料,迎接市级综合督导评估,申请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地核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县教委牵头,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卫生健康委、县交通局、县文化旅游委、县扶贫办、团县委、县残联、县妇联、县民调中心、县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协同推进工作机制,负责组织、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二)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一项惠及人民的民生工程,关乎民生福祉,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相关责任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推动全县高质量、高标准提升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三)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机制高效、责任明确、执行有力的工作推进格局,确保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深入落实。针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和难点制定倾斜政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着力解决校际之间教育不均衡现象。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核。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政府督导评估机制,将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完善督查通报制度,做到定期督查,定期通报。同时,强化督导结果运用,评估考核结果纳入乡镇(街道)教育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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