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2026年春季学期责任督学
重点工作内容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责任区办公室,机关各科室(单位):
为压紧压实责任督学常态化督导责任,全面规范办学行为,守住校园安全底线,推动各项工作平稳有序、高质量开展,按照教育部和市教委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明确2026年春季学期责任督学重点工作内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内容
各责任督学要严格对照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2026年春季学期责任督学进校(园)开展工作重点观测指标,切实找准中小学、幼儿园重点督导内容。
(一)义务教育学校
学校安全、“双减”落实、学生心理健康、防欺凌防暴力、体育与健康、教师队伍建设、国防教育、美育工作、校园足球、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乡村学校办学保障等11个方面共57个观测点内容。
(二)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参照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观测点内容。
(三)幼儿园
围绕校园安全、幼儿活动与发展、保教队伍建设、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等4个方面25个观测点内容。
二、结果运用机制
责任督学围绕上述重点工作内容,深入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开展实地督导,督导结果作为学校年度工作考核、校(园)长及干部履职考核的重要依据,以及评价乡镇(街道)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重要内容。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深入实地督导
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办公室要突出督导重点,科学统筹安排,每月组织责任督学入校(园)开展实地督导,实现责任区学校全覆盖。督导中发现指标变动、工作进展、问题隐患等情况,须通过国家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及时更新上报,确保数据真实、报送及时。
(二)紧盯问题整改
各责任督学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督导发现的风险隐患与薄弱环节,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全程跟踪督办,实行逐项闭环销号管理,督促学校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其中,学校可自行整改的,现场指导、限期整改;学校难以解决的,按程序报告,并主动协调、持续跟踪,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并防止问题反弹。
工作中遇有相关问题,请及时与县教委督导科联系。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