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09E/2021-00275
[ 发文字号 ] 酉阳教委办〔2021〕33 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0-27
[ 发布日期 ] 2021-10-29

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教育系统2021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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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教育系统2021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管中心、单设中学、直属学校(单位):

现将《酉阳自治县教育系统2021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11027

酉阳自治县教育系统

2021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改发〔20212号)、《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职称改革办公室转发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酉阳职改办〔20214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成林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委主任

吴小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齐 飞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田文昌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冉俊勇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田玉良 县教委副主任

陈治华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滕鹏飞 县教委人事科科长

冉 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科长

龙 勇 县教委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委人事科,由滕鹏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全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以申报人身份证和评委会评审投票表决时间为准)不得参加职称评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鼓励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积极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党员受到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有关单位人员受到政务处分的,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接受组织调查或在立案调查期间,暂缓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教育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按相应申报条件执行(详见附件1)所列政策文件。

三、申报名额

按照评聘结合要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名额,根据正高级空缺岗位数确定,但不得超过2018年推荐指标数3个。高级教师资格申报名额原则上控制在本单位七级岗位空缺总量的50%以内;一级教师资格申报名额原则上控制在本单位十级岗位空缺总量的50%以内。

四、时间安排

(一)正高级、高级职称(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教育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

1.《酉阳自治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审核表》(附件11)及《酉阳自治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名册》(附件12)必须于2021年11月3日前报送县教委人事科,逾期不再受理。

2.网上申报材料必须于2021年11月 13日前提交。

3.网上申报材料纸质件必须于2021年11月14日前交县教委人事科,逾期不再受理。

(二)中初级职称

中小学教师中初级申报材料收取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10日交县教委人事科,逾期不再受理。

五、工作程序

  1. 个人申报。各单位应指导申报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申报。申报人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审核公示推荐上报。申报正高级、高级教师职称的须登录重庆市教师职称申报系统网上提交申报材料(网址:http://221.178.107.33:2020),申报中级、初级教师职称的不需在网上申报。

其他专技系列按渝职改办〔2021191号文件的相应规定进行申报评审。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可信、准确、齐备负责,确保网上提交电子件清晰可辨。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清楚、不清晰的,各单位应通知申报人员,在限定时间内一次性补充完善。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民办学校教师申报职称享有同公办学校同等待遇,学校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职称。

各单位应将拟推荐人员的《重庆市×××评审表》(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单位办公平台公示。未经公示的人员不得上报,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上传。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申报评审材料,须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三)主管部门审查。县教委在基层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结合申报条件进行推荐审核,将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重庆市×××评审表》《重庆市×××级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经当地人事人社部门签章报送。《重庆市×××级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应同时送县纪委监委驻县教委纪检监察组备案。

(四)材料受理。县教委人事科受理职称申报材料,按职称系列进行汇总,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

六、申报材料

(一)正高级、高级教师职称的申报材料包括以下电子件和纸质件:

1.电子件:基本资格类、业绩类及其他有关材料。所有印证材料均须具备“三要素”,即:签注“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申报人不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强化诚信承诺责任制,由申报人承诺所填学历学位信息真实,所在单位负审查主体责任。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论文(著作),须提供封面、目录、正文(著作除外)、版权页的复印件。

2.纸质件:1)推荐报告(包括岗位基本情况、学校推荐情况、区县推荐程序等);(2)《重庆市×××评审表》(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两份);(3)《重庆市申报教师系列×××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名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两份)。

(二)中级、初级教师职称的材料收取。按相关要求报送职称申报材料。

(三)其他系列的材料收取。按相关要求报送职称申报材料。

七、纪律要求

申报人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一个年度内通过正常申报渠道(不含各种“绿色通道”评定)只能申报一次职称,且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有关人员、 评审专家或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按《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进行处理。

八、有关事项

(一)关于申报条件。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精神,着力破除“五唯”,促进分层分类评价,突出代表作和标志性成果评价,更加注重师德师风和立德树人表现,以教育教学、人才培养业绩贡献为重点,提高综合评价质量。

(二)关于培训和指导。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各单位要组建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组,由单位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5—7人组成,负责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核工作。申报人数较多的单位,职称工作人员应不少于7人。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与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的,应当申请回避。各单位要制定职称推荐工作方案并于2021113日前报县教委备案。

(三)关于截至时间。申报人员任职时间及中小学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合格证有效期的计算截至20211231日。

(四)关于破格申报。按渝职改办〔2021191号文件规定,破格申报人员无须再单独提前送审,按规定填写《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表》(附件4),随其他申报材料一同报送。除高校、研究系列外,其他系列均取消论文破格申报条件。

(五)关于几类人员职称申报。援藏援外人员、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等申报人员,按渝职改办〔2021191号文件规定执行。中小学专(兼)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重庆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渝教人〔201450号)执行。

(六)关于中初级职称评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按《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职称片区评委会评审范围》(附件5)执行。中小学教师中初级、教育研究中初级、实验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由县上组织实施。

(七)严格收费标准。按《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1555号)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冉群(县教委人事科),75696885

附件:1.教育系统有关系列职称申报条件

2.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表

3.重庆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4.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表

5.重庆市来渝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呈报表

6.酉阳自治县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花名册

7.重庆市教师系列一级教师资格申报材料清单

8.初级职称报送提交材料清单

9.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转评)

10.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职称片区评委会评审范围

11.酉阳自治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审核表

12.酉阳自治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审核表

附件1



教育系统有关系列职称申报条件

职称

系列

相关政策文件

文 号

中小学

教师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申报条件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699

中职教师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渝职改办〔2009168

教育研究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转发重庆市教育系统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

渝职改办〔2013107

实验技术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实验技术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6161

附件2

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最高学历


学位


何时何校

何专业毕业


何时取得何

专业职称


破格申报

职称


满足何条破格条件

符合《×××××申报评审条件》(渝职改办〔×××××××号)第×条第×款。

符合破格条件的佐证业绩成果


所在单位

意 见

(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本表须提交一式2份,并附相关破格材料2份。审核部门留存1份,进入申报材料1份。

附件10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职称片区评委会评审范围

序号

评委会名称

评审范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万州片区

万州区、梁平区、忠县、开州区、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城口县

陈静涵

58520665

2

黔江片区

黔江区、彭水县、酉阳县、秀山县、石柱县

陈晓梅

79221648

3

涪陵片区

涪陵区、南川区、垫江县、丰都县、武隆区

张云蕾

72259271

4

渝中片区

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巴南区、渝北区、长寿区、江津区、两江新区

师佩华

63765136

5

沙坪坝片区

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万盛区、合川区、綦江区、高新区

姚家和

65096670

6

永川片区

永川区、铜梁区、潼南区、大足区、荣昌区、璧山区

吴廷颂

49822425

说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职称片区评委会不得跨系列评审中小学教师、实验技术等系列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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