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斌委员、高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的建议》〔第097号提案(主)〕,《关于构建我县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的建议》〔第097号提案(并)〕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4年县教委以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为原则,制订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管理办法》,目前正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人才培育工作。
一、严把选拔入口关,构建科学遴选机制
严格坚持以学业(术)成绩、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为选拔标准,由学校依托以上核心指标组织测评、县级专家组通过结构化面试、素质评估等方式开展综合考查等方式,确保选拔过程公平公正。
二、健全全链条培养体系,完善三大运行机制
一是创新培养机制。创新课程设置和强化科研项目,在坚持实施国家课程与地方课程基础上,学校对拔尖创新人才实行创新课程并进行为期三年的专门领域的研究与创造,形成创造性成果。 落实导师制度,为每位学生配备专业导师,提供个性化指导和辅导,并要求定期进行学术交流和讨论,确保学生的研究方向和进度。搭建交流平台,每年组织至少一次学术交流活动,鼓励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研讨活动、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和竞赛,拓宽学术视野、提升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是强化管理机制。要求各学校建立健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管理机制,明确各级责任和任务,定期检查和评估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确保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是完善激励机制。设立拔尖创新人才奖学金和各类荣誉奖项,对取得了突出创新成就的学生,学校、主管部门要畅通推荐渠道,向上一级学校做好推荐。
三、夯实基础保障,强化支撑能力
一是师资队伍建设。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教师培训活动,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对参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荣誉,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二是教育资源供给。每年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整合资源投资建设现代化的创新实验室和购置科研设备,为拔尖创新人才提供丰富的实践机会和学习资源。
此答复函已经凡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