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教委函〔2024〕206号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政协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四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答复函
赵良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天馆乡职业高中的提案》(第115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将天馆中学办成独立职业高中或与县职教中心联合办学的问题
(一)关于天馆中学办成独立职业高中问题。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17号)中关于“优化职业教育结构。原则上不新建职教城、不新增中职学校……”的规定。同时,将天馆中学校办成独立职业高中的设想,未纳入重庆市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因此,建议将天馆中学办成独立职业高中不可行。
(二)关于与县职教中心联合办学的问题。根据《教育部、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重庆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意见》中“实施办学条件提升专项行动”规定:“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推动各区县统筹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一批‘空、小、散、弱’学校,改扩建一批学校,力争2025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设置标准”,而我县职教中心教学场地宽敞,设施设备齐备,教学资源丰富,完全能满足我县初中毕业学生就读中职学校的需求;另外普通中学调整增设职业教育内容,必须报市教委审批,目前市教委已停止审批将普通中学调整增设职业教育板块。所以此项提案不可实施。
二、关于与酉阳三中联合办学问题
为进一步深化初中教育集团化办学,有效优化整合教育资源,提升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我委就酉三中、天馆中学两校进行集团化深度融合办学问题,正在论证两校深度融合办学方案,经多方征求意见,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予以实施。
此答复函已经滕革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
联系人:冉文明 联系电话:023-75557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