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教委函〔2023〕186号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政协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76号提案的答复函
石敦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送教上门工作的建议》(第76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按上级部门每周组织一次送教,提升家长满意度的问题
2019年4月10日,县教委印发了《酉阳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指导意见》(酉阳教基〔2019〕6号),明确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需对无法到校就读的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开展了一周至少一次的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酉阳县成了重庆市率先开展“送教上门”工作的区县,受到市教委的高度关注和肯定。2019年9月12日,重庆市教委印发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精准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19〕24号),首次对“送教上门”工作提出要求:送教上门一周不得少于一次,每次两个学时,一学年不得少于80学时。酉阳县一直按照市教委要求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为了让“送教上门”服务工作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一方面,县特殊教育学校发挥专业引领作用,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了“送教上门”工作培训,每学年负责指导3—5个乡镇的“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和资源教室管理使用;另一方面,县教委不断优化机制,加强了“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了无法到校就读的重度适龄残疾孩子享受到量足质高的“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家长对“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满意度逐年得到提升。
二、关于特校教师到较偏远乡镇送教,会影响学校教学秩序,有安全隐患的问题
按照《酉阳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指导意见》(酉阳教基〔2019〕6号)要求: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单设中学和特殊教育学校承担本辖区内“送教上门”工作(其中,乡镇街道中心校负责辖区内6—12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送教上门”工作,单设中学负责辖区内13—15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送教上门”工作,县特殊教育学校负责承担户籍在酉阳县城内的13—15岁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各自承担了辖区内的“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送教对象居住地远近各不相同,为了重度适龄残疾孩子义务教育有保障,各学校及各教师主动担负起送教职责。为此,各学校也制定了工作方案,完善了工作机制,科学合理安排送教教师的课程和时间,出台了经费保障和安全保障政策,不会影响学校的教学秩序,也不会出现送教教师无经费和安全保障等情况。
特殊教育学校出现有乡镇送教工作任务的主要原因是该生之前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后因残疾程度加深再无法到校就读,因此由之前的随班就读方式改变成了“送教上门”。按县教委要求,出现此类情况时,送教任务也可以移交给户籍所在地教管中心或对口招生中学来承担,但由于学生家长认可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认为他们送教工作开展得更专业,所以不愿意将学生学籍和送教任务转回户籍所在地,所以只有继续由特殊教育学校承担了该类学生的送教上门工作,因此特殊教育学校出现了有个别教师到乡镇去送教的任务。
以上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回执上尽快寄给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敖寿平 联系电话:13709487123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