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教委函〔2023〕170号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政协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函
胡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普通高中教师早晚自习及周末上课的相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渝教财发〔2022〕43号)精神,中小学除收取学费(公办义务教育免学费)、住宿费、招生报名考试费(中学)、课本费(高中)及市政府批准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
课后服务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统一收取课后服务费。按照目前相关规定,课后服务收费严格限于义务教育阶段,不得扩大到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严禁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默许、纵容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收取课后服务费。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收取补课费。
截至目前,还未收到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普通高中教育早晚自习和周末补课费用有关文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高中教育,2022年我委与县财政局进行对接联系,并请示县人民政府提高了高中教育超额绩效,2022年和2023年预算增加3699.9万元用于高中教育超额绩效发放,2022年的计划已经下达到学校。
接下来,县教委将加强与县财政局联系,到全县高中和中职学校开展调研,进一步加强高中教育经费管理,保证我县高中教育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我县高中教学质量提升。
此答复函已经滕革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田忠武 电话:15730872998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