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09E/2022-00098
[ 发文字号 ] 酉阳教委函〔2022〕162 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6-28
[ 发布日期 ] 2022-07-07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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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莉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酉阳新城建设幼儿园规划的提案》的提案收悉,您的提案很好,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201811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我县新建的小区将严格按照国家、市、县相关文件的规定,规划好与小区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配套幼儿园,严格按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的时间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移交使用,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后移交给政府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二是按照《酉阳自治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拟在城区新建公办幼儿园10所,由于县城区域狭窄,建设用地匮乏,选址十分困难,征收拆迁成本昂贵,需要逐年解决建设地块和建设资金,并逐步实施;三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幼儿园保教人员的招聘和培训工作,充实师资队伍和提高保教人员业务水平。

此复函已经黄成林主任审签。如果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上并尽快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白玉华 联系电话:13983564511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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