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莉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酉阳新城建设幼儿园规划的提案》的提案收悉,您的提案很好,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2018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我县新建的小区将严格按照国家、市、县相关文件的规定,规划好与小区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配套幼儿园,严格按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的时间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移交使用,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后移交给政府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二是按照《酉阳自治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拟在城区新建公办幼儿园10所,由于县城区域狭窄,建设用地匮乏,选址十分困难,征收拆迁成本昂贵,需要逐年解决建设地块和建设资金,并逐步实施;三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幼儿园保教人员的招聘和培训工作,充实师资队伍和提高保教人员业务水平。
此复函已经黄成林主任审签。如果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上并尽快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白玉华 联系电话:13983564511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