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09E/2024-00108
[ 发文字号 ] 便笺〔2024〕—13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01
[ 发布日期 ] 2024-03-01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春期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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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

为持续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孩子不失学辍学,现就做好我县2024年春季学期控辍保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各学校要深刻认识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工作责任,补齐工作短板,坚持控辍保学政策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常态化抓实抓牢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控辍保学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二、精密部署,优化工作机制各学校在开学初要拟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送教上门工作方案,召开控辍保学工作专题会和业务培训会,明确工作目标,优化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对控辍保学工作做到早研判、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

三、精细排查,全面摸清家底开学第一周,各学校要以入户为主、电话互联网等为辅的方式开展全员大家访、大排查工作;利用户籍花名册、学籍花名册和在校生花名册开展数据比对工作,全面摸清6—16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就读情况,并根据排查结果建好控辍保学工作台账送教上门工作台账。乡镇(街道)教管中心必须对辖区内的民办中小学学生到校摸排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跟踪。大家访工作由各学校自行组织,大排查工作由乡镇(街道)教管中心负责牵头,辖区内的单设中学和直属小学统一服从教管中心的调度和安排。

四、精准施策,多措并举劝返各学校对未按时返校就读的学生,要全面了解未返校的原因,若是因病因事未及时返校,必须完善学生申请、家长同意并签字的请假手续;对排查出来的疑似辍学学生要立即启动劝返工作,由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牵头,及时组织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开展入户劝返工作,对经学校三次入户劝返无果的,要主动联系政府、派出所、司法所和村组(社区)等联控联保部门开展联合劝返,并由政府向家长下发返校复学通知书;对少数经相关部门联合劝返三次以上,且监护人已履行相应法定义务,但学生拒不返校的,建好一人一案,持续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劝返复学工作,直至全面劝返复学为止。

五、保量高质,严格落实送教针对无法到校就读的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各学校要拟定送教上门工作计划,与家长签字好送教上门服务协议,落实至少两人一组的送教队伍,根据学生的认知能力和接受水平安排好送教内容,并从第一周开始开展好一周至少一次,一次两学时的送教上门工作,全面保障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六、优化环境,提升教学质量各学校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转变育人方式,优化教育生态环境,改进教育教学方法,落实好双减工作和课后服务工作,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对学困生、留守儿童、有辍学倾向学生、脱贫户及监测户子女等特殊学生群体,要加强心理疏导和帮扶,让学生在校留得住,学得好。

七、动态监测,及时上报数据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系统和控辍保学系统的管理,在相关系统里及时处理好新学期学生的异动信息,要严格落实定期比对机制和网格化管理机制,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台账周报工作,坚决防止弄虚作假,做到台账数据真实准确。各学校于228日前将《酉阳县2024年春期控辍保学工作台账》(详见附件)通过综合信息平台或QQ传至县教委基础教育科。之后每周四下午2点前各乡镇(街道)教管中心、单设中学、直属中小学校和民办中小学必须将本校当周新增的未入学、辍学学生有关信息传至学生户籍所在地的教管中心,每周五上午12点前各乡镇(街道)教管中心将当周发生变化的台账汇总后通过办公平台或QQ传至县教委基础教育科。

联系人:骆淑琴, QQ706885202,联系电话:75558035

附件:酉阳自治县2024年春期控辍保学工作台账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4218





附件

酉阳自治县2024年春期控辍保学工作台账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是否留守儿童

是否脱贫户子女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乡镇(街道)

家庭住址

辍学前就读学校及班级

未入学(辍学)原因

政府、学校、村组及家庭采取的具体措施

未完成整改类型

责任学校

责任干部

责任教师

整改情况

备注


是否完成整改

完成整改时间


未入学

辍学

主体责任

协助责任


例:

XXX



是或否



XX乡镇(或街道)

XXXXXX

XX学校XX年级XX















































































填表说明:1.本表填写对象为失学、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2.本表首次填报由各乡镇(街道)教管中心、单设中学和直属学校各自上报,民办中小学由所在教管中心统一汇总上报;3.本表必须在228日上午1200点前上报给县教委基础教育科。 联系人:骆淑琴   QQ706885202   联系电话:75558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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