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09E/2025-0023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0-16
[ 发布日期 ] 2025-10-16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泔溪镇教育管理中心2024年度决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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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泔溪镇教育管理中心2024年度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镇小学义务教育、幼儿学前教育的实施,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开展小学学历教育、学前教育及相关服务。

2.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根据要求拟订全镇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镇各类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统筹管理民办教育,规范办学行为。

4.负责全镇教育经费、教育资助的统筹管理、内审监督工作,监督检查学校经费收支情况,指导镇内所属学校后勤管理,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

5.负责全镇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全镇中小学(含学前教育)干部、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镇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全镇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和社会保障及教育培训、人事调配、职称评定等工作。负责全镇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应急工作。

(二)机构设置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泔溪镇教育管理中心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业务上受县教委的管理和指导。下辖1所中心校、4所完全小学、1个教学点、1所中心幼儿园、1所民办幼儿园、1所民办初中。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495.93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44.09万元,增长16.0%,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社保缴费基数提高、交纳泔溪镇太吉小学教学综合楼教育建设用地款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483.4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59.05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社保缴费基数提高、缴纳泔溪镇太吉小学教学综合楼教育建设用地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8.66万元,占97.8%;事业收入15.77万元,占0.6%;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39.05万元,占1.6%。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45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475.9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36.60万元,增长15.7%,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社保缴费基数提高、缴纳泔溪镇太吉小学教学综合楼教育建设用地款。其中:基本支出1768.23万元,占71.4%;项目支出707.76万元,占28.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9.9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49万元,增长60.2%,主要原因是2024年教育教学辅助活动经费7.49万元结转至下年较2023年资金结转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428.66万元。与2023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60.69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社保缴费基数提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32.7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64.74万元,增长8.0%。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薪、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社保缴费基数提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8.79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在教育系统的学生资助和营养改善计划等专款年中调剂到学校。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2.7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64.74万元,增长8.0%。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薪、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社保缴费基数提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8.79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在教育系统的学生资助和营养改善计划等专款年中调剂到学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教育支出1729.75万元,占7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4.16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是教职工职务晋升,薪级工资调标。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29.73万元,占1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02万元,增长28.4%,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社保缴费基数提高为退休人员补缴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92.44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4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人数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80.79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5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人数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不以权责发生制列支出,结转资金由县财政统一列报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68.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75.3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4.85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补缴职业年金;在职人员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2.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7.48万元,下降15.8%,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95.9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95.9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用于交纳泔溪镇太吉小学教学综合楼教育建设用地款。本年支出195.9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95.9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缴纳泔溪镇太吉小学教学综合楼教育建设用地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和2024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运行维护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1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56万元,下降20.3%,主要原因是集培训和外出参加培训减少。本年度差旅费支出7.1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92万元,下降21.2%,主要原因是出差人次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2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69.1万元。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张航    023-75550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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