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钟多幼儿园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通过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管理职能,合理利用幼儿园建设与事业发展的各种资源,确保保教质量的提高,较好地实现预期的教育培养目标。
(二)机构设置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钟多幼儿园为酉阳县教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业务上受县教委的管理和指导。内设行政办公室、保管室、安办室、教务处、总务处、财务室、医务室等7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301.23万元,支出总计1301.2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27万元,增长2.0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等。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140.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56万元,下降6.60%,主要原因是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调减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6万元,占75.08%;事业收入284.18万元,占24.92%;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61.06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021.73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92.16万元,下降8.27%,主要原因是人员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调减,其中:基本支出734.84万元,占71.92%;项目支出286.89万元,占28.08%。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79.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44万元,增长73.54%,主要原因是2023年事业收入结转下年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56.00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2.86万元,下降8.83%。主要原因是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调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86万元,减少8.83%。主要原因是设备购置费用较上年调减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5万元,增加0.2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86万元,下降8.83%。主要原因是设备购置费用上年调减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5万元,增长0.2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不以权责发生制列支出,结转资金由县财政统一列报等。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699.89万元,占81.76%,较年初预算数7.27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8.67万元,占9.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4万元,下降3.13%,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和人员结构发生变化。
(3)卫生健康支出39.07万元,占4.5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2万元,下降5.61%,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和人员结构发生变化。
(4)住房保障支出38.37万元,占4.4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6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和人员结构发生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4.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4.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7万元,增长0.6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40.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17.39万元,增长74.7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公用经费在本年全部实现支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未安排出国出访。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年初预算未纳入安排。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3年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由于经费紧张未能购买。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万元,增长692.86%,主要原因是线下培训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61.94万元。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153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