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后坪乡教育管理中心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乡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乡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教育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乡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组织实施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倾斜的政策措施。
4.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综合管理和宏观指导全乡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等工作。负责全乡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全乡学籍管理工作。
5.负责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全乡教育体制改革工作。
6.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指导全乡各类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远程教育和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教育教研和科研工作,组织学校承担国家、省、市、县下达的科研项目,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7.统筹管理民办教育、社区教育,规范办学行为,拟订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民办教育、社区教育监管的责任。
8.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内审监督工作。负责教育资助的管理。监督检查学校经费收支情况。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集、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指导所属学校后勤管理。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
9.负责全乡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全乡中小学(含学前教育)干部、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乡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和社会保障及教育培训、人事调配、职称评定等工作。
10.负责全乡中小学校(含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承担全乡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录取管理工作。
11.负责全乡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安全、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组织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2.负责对全乡各类学校的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学校建设、教育装备、学校后勤服务改革工作。
13.负责教育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后坪乡教育管理中心为酉阳县教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业务上受县教委的管理和指导。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285.48万元,支出总计1285.4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63万元,下降2.84%,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减少、在职人员减少、学生人数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264.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78万元,下降4.44%,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减少、人员减少、建设项目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8.70万元,占97.18%;事业收入5.97万元,占0.47%;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29.66万元,占2.35%。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16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269.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76万元,下降2.52%,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减少、人员减少、建设项目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123.82万元,占88.55%;项目支出145.38万元,占11.45%;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6.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8万元,下降23.06%,主要原因是课后延时服务费用结转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28.70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0.03万元,下降5.39%。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减少、人员减少、建设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8.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03万元,下降5.39%。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减少、人员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98万元,增长10.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退休教师死亡安葬费一次性抚恤金、日常调资补发和年初预算在教育系统的学生资助、校舍维修等专款年中安排到学校。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8.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03万元,下降5.39%。主要原因是教师交流轮岗乡镇补贴等减少、教师退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98万元,增长10.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退休教师死亡安葬费一次性抚恤金、日常调资补发和年初预算在教育系统的学生资助、校舍维修等专款年中安排到学校。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不以权责发生制列支出,结转资金由县财政统一列报等。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941.17万元,占76.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55万元,增长13.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退休教师死亡安葬费一次性抚恤金、日常调资补发和年初预算在教育系统的学生资助、校舍维修等专款年中安排到学校。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0.16万元,占14.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4万元,增长7.48%,主要原因是追加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补缴和一次性退休补贴等。
(3)卫生健康支出56.52万元,占4.6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1万元,下降7.09%,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体检费未拨付未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50.85万元,占4.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0万元,下降3.42%,主要原因是教师退休,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3.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2.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69万元,下降5.85%,主要原因是教师交流轮岗乡镇补贴等减少、教师退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51.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58万元,下降33.21%,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日常办公、电费、水费等学校日常基本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未安排出国出访。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年初预算未纳入安排。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3年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由于经费紧张未能购买。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承办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万元,增长107.84%,主要原因是教师培训人次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两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3.76万元。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5662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