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09E/2023-0023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08
[ 发布日期 ] 2023-09-08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经费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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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教育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组织实施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倾斜的政策措施。

4.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综合管理和宏观指导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全县学籍管理工作。

5.负责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全县教育体制改革工作。

6.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指导全县各类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远程教育和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教育教研和科研工作,组织学校承担国家、省、市、县下达的科研项目,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7.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职业学校提高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

8.统筹管理民办教育、社区教育,规范办学行为,拟订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民办教育、社区教育监管的责任。

9.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内审监督工作。负责教育资助的管理。监督检查学校经费收支情况。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集、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指导所属学校后勤管理。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

10.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含学前教育)干部、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和社会保障及教育培训、人事调配、职称评定等工作。

11.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含学前教育)、大学中专招生工作。承担全县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录取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12.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安全、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组织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3.负责对全县各类学校的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学校建设、教育装备、学校后勤服务改革工作。

14.负责教育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等工作。

15.负责贫困学生资助和教育扶贫等工作。

16.负责对外教育交流和合作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经费管理中心酉阳县教委二级预算单位,业务上受县教委的管理和指导。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641.90万元,支出总计641.9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26.46万元,下降77.6%,主要原因是2020年结转的集中设备采购资金(能力提升和扩大学前教育奖补专款)在2021年支付,2022年设备纳入科室集中采购。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641.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37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免费作业本款结转下年支付。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1.48万元,占68.8%;事业收入200.42万元,占31.2%。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601.4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266.88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2020年结转的集中设备采购资金(能力提升和扩大学前教育奖补专款)在2021年支付,2022年设备纳入科室集中采购。其中:项目支出601.48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0.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4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事业收入结转下年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1.4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426.88万元,下降84.6%。主要原因是2020年结转的集中设备采购资金(能力提升和扩大学前教育奖补专款)在2021年支付,2022年设备纳入科室集中采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1.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1.79万元,下降33.4%。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分集中采购资金用事业收入安排。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529.16万元,下降98.6%。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的营养改善计划专款、学生资助、扩大学前教育奖补、能力提升资金等专款年初预算在经费管理中心,年中安排到相应的预算单位。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1.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26.88万元,下降84.6%。主要原因是2020年结转的集中设备采购资金(能力提升和扩大学前教育奖补专款)在2021年支付,2022年设备纳入科室集中采购。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529.16万元,下降98.6%。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的营养改善计划专款、学生资助、扩大学前教育奖补、能力提升资金等专款年初预算在经费管理中心,年中安排到相应的预算单位。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一个方面:

教育支出441.48万元,占1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724.16,下降98.4%,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的营养改善计划专款、学生资助、扩大学前教育奖补、能力提升资金等专款年初预算在经费管理中心,年中安排到相应的预算单位。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因我单位为教育系统经费差额预算单位,2022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因本单位属为教育系统经费差额预算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因我单位为教育系统经费差额预算单位,没有国有资产占用,故我单位资产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1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2项,涉及资金1696.7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资金均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对保障学校运行、促进教育发展、满足人民教育需求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双飞    联系电话:023-75550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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