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潭镇小精灵幼儿园:
你园递交的《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潭镇小精灵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书》等相应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市县相关文件规定,经审核,你园所提交的材料符合民办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条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园法定代表人由原来的黄芳(身份证号码:5002**********1601)变更为邬林艳(身份证号码:5002**********1161)。今后,你园办学地址不变,名称不变,办学性质仍为民办,办学层次内容仍为幼儿教育,招生对象为3—6岁内的适龄儿童,办园规模仍核定为6个班,在园180人左右,邬林艳同志负责全权管理,并负责承担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另外,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渝教民发〔2018〕3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你园的书面自愿选择,你园核定为“非营利性”办学属性。
望你园接此批复后,及时到县民政局变更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和变更机构代码证等。同时,在今后办园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国家和市、县有关规定开展保教保育活动,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和财产管理制度,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切实加强管理,不断完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保教保育质量,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批复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