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及综合协调。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和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后勤保障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教育系统宣传(内宣、外宣、舆情)、新闻发布、网络安全、网络问政工作。牵头涉市及部门目标考核、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担教育大事记的整理、修志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公务车辆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全县教育决策研究,研究本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教育调研工作。拟订教育政策研究课题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教育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法治建设、普法教育工作。
(三)人事科。负责教育系统人事人才、师德师风、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工作。规划、指导教职工队伍建设。负责教育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备案)及管理工作。协助管理县属校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培训培养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人事档案建设管理。负责教育系统人员调配、职务评聘、考核晋级、奖励惩处、绩效考核及分配。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及注册。负责教育系统退役军人管理。受理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等行为的举报,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负责教育系统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负责计划财务、经费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及资金使用、监督、管理。负责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学校财务管理改革。负责学校财务、食堂资金监管。负责教育系统财务人员业务指导、能力培训和监督管理。负责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法人经济责任等内部审计工作。指导贫困学生资助和教育扶贫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向上争资和政府采购。指导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学校收费标准,管理督查学校收费行为。
(五)党群工作科。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教育领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统战、民宗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外事和教职工卫生健康工作。负责社会捐赠、希望工程相关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少先队、共青团、工会、妇联、退教协工作。
(六)基础教育科。负责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的管理指导。负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负责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学籍管理、学历证书管理和教材征订工作。负责课程计划的实施、监管。负责全县学校德育工作、国防教育、科技教育、环境教育、民族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综合实践活动工作。承担关工委工作。牵头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指导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协助做好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七)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行政审批科)。负责全县中等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的发展规划及管理指导。负责中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效益评估与水平考核。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和学历证书管理。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实训基地和专业建设。指导协调中等职业学校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负责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负责民办学校(幼儿园)及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的设置、调整、审批、监管、年检工作。
(八)体卫艺教育科。负责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管理与指导工作。指导学校健康教育、卫生保健、食品安全和防疫工作。负责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小学艺术素质测评工作。负责学校学生体育运动及体艺赛事活动。负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负责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设施设备建设。
(九)规划建设科。负责全县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负责全县教育基建项目的规划、申报、实施与监管。负责管理指导校舍维护维修工作。承担教育基本建设信息统计及系统数据更新工作。承担教育事业统计和分析工作。
(十)安全稳定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管理和指导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访工作。负责教育系统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置教育系统突发事件。负责禁毒教育、校车管理工作。指导建立健全学生意外伤害保障机制和学校安全防范体系。
(十一)督导科。负责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对县级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督导工作。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等工作进行督导评估。负责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工作。对教育督导责任区办公室实施日常管理与考核,承担督导人员培训工作。牵头学校年度综合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