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局不予备案通知书(酉阳交〔2024〕 不备 第1号)
酉阳县赵庄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4年4月19日提出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申请已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提供的备案材料不符合备案要求,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不予备案。
不予备案理由如下:
1.你单位提供的经营场所地址无土地所有权及产权证明,且经营场所位于酉阳县三黛沟县级大鲵自然保护区缓冲区范围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八条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之规定,你单位的经营场所不能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
2.你单位所提供的环境保护制度、环境保护管理措施资料虚假,抄袭酉阳县五安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的制度及措施。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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