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560/2026-000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交通运输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3-10
[ 发布日期 ] 2026-03-10

酉阳土家族苗族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6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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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2、承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的执法职能。组织、协调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的执法工作。

3、承担全县公路的路政、运政和交通安全执法职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除外)。

4、承担公路、水运和地方铁路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执法职能。

5、承担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执法职能。

6、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

7、监督、指导乡镇(街道)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8、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9、承担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1个,内设综合科、政工科、财务科、法制科、指挥中心、运政路政一大队、运政路政二大队、运政路政三大队、运政路政四大队、工程质量监督大队、港航海事大队11个内设机构。与上年比较无增减内设机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916.6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916.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2025年减少 54.06万元,主要是交通运输支出减少 69.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6.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65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2.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 1916.6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165.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 54.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 52.72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8.6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635.3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减少 54.06万元,主要是交通运输支出减少 69.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6.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65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2.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6.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6.66万元,比2025年减少5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69.26 万元,比2025年增加 41.02 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47.4万元,比2025年减少 95.08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支出减少。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5年无增减。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 40.68 万元,比2025年减少50.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25年无增减;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2025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68万元,比2025年减少 50.0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控制车辆运行成本,车辆车况好,公务车修理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2025年无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847.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 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4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何子娇联系方式:023-75553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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