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2、承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的执法职能。组织、协调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的执法工作。
3、承担全县公路的路政、运政和交通安全执法职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除外)。
4、承担公路、水运和地方铁路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执法职能。
5、承担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执法职能。
6、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
7、监督、指导乡镇(街道)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8、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9、承担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1个,内设综合科、政工科、财务科、法制科、指挥中心、运政路政一大队、运政路政二大队、运政路政三大队、运政路政四大队、工程质量监督大队、港航海事大队11个内设机构。与上年比较无增减内设机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970.7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70.7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 112.79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 1970.7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159.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 51.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 49.12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5.7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704.9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 112.7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7.0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29.8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70.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0.72万元,比2024年增加11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8.24万元,比2024年减少17.07万元,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942.48万元,比2024年增加 129.86万元,主要原因是派遣人员工资福利等增加,主要用于监督指导乡镇(街道)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和路政管理工作、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客货运输市场专项整治、驾驶培训管理、站场管理、车辆维修市场管理等重点工作。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 90万元,比2024年减少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24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公务接待费 0万元,比2024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0万元,比2024年增加16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增加,公务车油料费、保险费、修理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2024年减少7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因工作需要购置了公务用车,本年度无购车需求。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42.4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 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4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联系方式: 何子娇,电话:023-75553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