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560/2024-0018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交通运输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9-27
[ 发布日期 ] 2024-09-27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局2023年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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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研究交通运输业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

2.拟订全县综合交通发展规划,构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综合交通建设规划和公路水路交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平衡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等多种运输行业规划与发展,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公路建设、航运发展、港口布局、岸线使用、枢纽站场、运力调整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综合统计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执行有关政策和标准。

3.综合平衡全县交通运力,构建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培育、管理、发展交通运输市场。组织公路、水运、公共客运、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等各种运输方式,协调中央、市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高速公路等方面涉地相关工作。

4.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所辖地方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及协调全县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信导航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和协调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地方管理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贯彻执行地方性渔业船舶检验政策、制度及标准,负责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等工作。

7.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地方铁路、通用航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8.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地方公路、港口、码头、航道、枢纽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导其养护和维护。

9.负责铁路、民航重大项目协调工作。执行地方铁路建设发展的相关政策,编制全县铁路线网和枢纽专项规划,负责开展铁路领域合作交流工作。负责铁路建设发展统计分析。协调推进全县铁路项目建设。承担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的监管工作,按规定对地方铁路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承担地方铁路的设计管理和监督实施,按分工承担铁路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管理有关工作。执行通用航空建设发展的相关政策,编制通用航空和航空枢纽专项规划。协调推进民航机场、通用机场项目建设,按权限承担民航、通用机场建设管理有关工作。

10.负责县级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

11.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行业的推广和应用。指导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和管理交通运输行业的信息化建设。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和培训工作。

12.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全县较大及以上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做好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交通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13.依法负责对本行业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具体监督,负责项目合同签订后的监督管理。

14.负责交通行业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利用外资工作。

15.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所主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治理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预算单位包括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局(本级)及下属7个二级事业单位(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港航海事事务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规划和技术发展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运行监测与应急调度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局工程队)。

二、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7478.76万元,支出总计47478.7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96.68万元,增长24.02%,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7478.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96.68万元,增长24.02%,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478.76万元,占10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7478.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96.68万元,增长24.02%,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158.46万元,占17.18%;项目支出39320.30万元,占82.82%。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7478.7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196.68万元,增长24.02%。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800.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48.64万元,增长16.88%。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44.74万元,增长53.9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800.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48.64万元,增长16.88%。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44.74万元,增长53.9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11.88万元,占4.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6.51万元,增长40.03%,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新增招录及调入人员。

(2)卫生健康支出815.47万元,占2.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7.33万元,增长86.12%,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经费、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支出增加。

(3)农林水支出6299.15万元,占15.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59.26万元,增长15691.30%,主要原因是农村合作经济、农业资源保护修护与利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增加。

(4)交通运输支出30427.69万元,占76.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70.26万元,增长28.62%,主要原因是公路建设、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346.51万元,占0.8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3万元,下降2.43%,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58.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23.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1.24万元,增长8.50%,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调入人员以及人员正常晋级调资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公用经费735.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9.22万元,下降14.9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7678.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48.04万元,增长81.51%,主要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本年支出7678.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48.04万元,增长81.51%,主要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9.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94万元,增长61.20%,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购买公务用车6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7.03万元,增长190.32%,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购买公务用车6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公务车购置费93.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购买公务用车6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3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购买公务用车6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3.3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购买公务用车6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5.13万元,主要用于市、县内因公出行、相关业务部门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7万元,下降1.2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5.08万元,增长81.30%,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购买公务用车6辆,运行维护费用相应增加。

公务接待费1.08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2万元,下降36.4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受检查次数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8万元,下降56.1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受检查次数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6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0辆;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7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1.53元,车均购置费15.56万元,车均维护费3.6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2万元,下降34.21%,主要原因是参会人员、参会次数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4万元,下降14.04%,主要原因是培训人员、培训次数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8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的服务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医疗费、奖励金。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6.25万元,增长52.8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2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33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购买公务用车6辆。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绩效评价1个和对3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38项,涉及项目支出资金38108.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酉阳县2023年农村基础设施后续管护公益性岗位、重庆彭水至酉阳高速公路(酉阳境)项目临时用地(第三批占用基本农田)、渝怀二线涪陵至梅江段酉阳县境内的征地拆迁费、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江北对口帮扶(2021年结转)、花田乡生基村至何家岩公路扩建工程、交通专项补助资金、解决县轮船公司破产遗留问题化解经费、酉沿高速公路经营亏损补贴、丁市镇丁后路至周家寨道路扩建工程、公路日常养护、重庆彭水至酉阳高速公路(酉阳境)项目临时用地(第三批占用基本农田部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酉龚公路退地算账对价款、农村公路建设、酉阳县G319线黑水互通连接线平面交叉改造工程、酉阳县铜鼓至花田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农村公路安全防护治理工程、钟多街道观音阁至龙洞连接线工程、快速通道路灯电费、危桥整治工程、南腰界至天台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后坪乡茶溪至集镇公路改建工程、交通专项补助资金、桃花源街道天山堡村乔木坨-天山堡公路改扩建工程、农村公路防护栏生命工程、公路日常养护、交通专项补助资金、交通专项补助资金(2022年运管专项经费)、交通专项补助资金、城市公交IC卡补助、农村客运车辆营运补贴、2022年交通专项补助资金(农村客运营运补贴资金)、泔龙麻片区公交车运营补助、农村客运车辆保险补贴、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交通专项补助资金、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财务管理,项目达到预期要求,项目组织、对外招标与工程管理规范,为项目有序开展提供了保障。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与项目绩效自评表附后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十九)其他扶贫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二十)公路建设:反映新建公路支出,公路改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支出,公路客货运站(场)建设支出。

(二十一)公路养护: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二十二)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反映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二十五)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反映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558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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