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港航海事事务中心承担港口、航道、水路运输、地方海事管理相关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等工作。
1.贯彻执行有关港口、地方航道、水路运输、水上交通安全、船舶(含渔船)检验、地方海事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行业发展研究,以及有关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的事务工作。
2.承担港口、渡口、人行吊桥管理的事务工作。
3.承担地方航道管理的事务工作,负责航道、航标、通航建筑物等航道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
4.承担水路运输管理的事务工作和水路交通运输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工作。
5.承担地方海事管理、船舶管理、防治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管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船员管理、通航管理等方面的事务工作。
6.承担水路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事务工作。
7.承担地方水上交通安全和应急管理的事务工作。参与行业安全事故和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调查。
8.承担渔船检验的事务工作及船舶技术服务工作。
9.承担重点物资、应急救援物资和人员、紧急和战备物资水路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水路运输战备事务工作。
10.承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港航海事政务服务、行业统计的事务工作。
11.承担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2.完成县交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局下属二级预算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海事科、运输科、港口和航道科、应急科5个科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41.57万元,支出总计241.5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67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的增加,机构改革后,2022年10月我单位新增9位在职人员,导致收支增加。根据县编委《关于印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酉阳委编委发﹝2021﹞11号),港航管理处更名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因此,我单位本年度与上年度对比均为与原港航管理处对比,以下不再赘述。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41.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67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的增加,机构改革后,2022年10月我单位新增9位在职人员,导致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57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41.5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50.67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的增加,机构改革后,2022年10月我单位新增9位在职人员,导致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9.83万元,占41.3%;项目支出141.74万元,占58.7%。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1.5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0.67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的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的增加,机构改革后,2022年10月我单位新增9人,导致我单位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1.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67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的增加,机构改革后,2022年10月我单位新增9人,导致我单位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4.37万元,增长259.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2022年10月我单位新增9人,导致我单位预算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执行支付。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67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的增加,机构改革后,2022年10月我单位新增9人,导致我单位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4.37万元,增长259.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2022年10月我单位新增9人,导致我单位预算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62万元,占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9万元,增长47.2%,主要原因是单位在编人员变动,机构改革后,2022年10月我单位新增9人,导致我单位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5.89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4万元,增长45.4%,主要原因是单位在编人员变动,机构改革后,2022年10月我单位新增9人,导致我单位支出增加。
(3)交通运输支出212.01万元,占8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77万元,增长348.8%,主要原因是单位在编人员变动,增加了交通专项补助经费114万元,春运工作经费5万元,2021年农村水路客运补贴22.74万元, 2022年10月我单位新增9人基本支出增加23.03万元,合计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7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05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7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单位在编人员变动机构改革后,2022年10月我单位新增9人,导致我单位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5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单位在编人员变动,机构改革后,2022年10月我单位新增9人,导致我单位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8.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1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县财政财力紧张,单位严格执行过紧日子政策,压缩相关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租赁费、会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8万元,增长33%,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95万元,增长14.3%。“三公”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财力有限部分小车修理费上年未及时结清本年来支付,二是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增加了车辆出行次数维持交通安全畅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增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无增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增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无增长。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上年未结清部分小车修理费以及本年度支付的油费和小车通行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6万元,增长39.2%,主要原因:一是财政财力有限有部分小车修理费上年未及时结清本年来支付,二是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增加了车辆出行次数维持交通安全畅通,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9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3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小车修理费未及时结清本年来支付。
公务接待费0.62万元,主要用于市上来酉检查及各区县港航人员来酉交叉检查的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11.4%,主要原因是县财政财力紧张,单位严格执行过紧日子政策,压缩相关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疫情较重无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2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3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增长。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46.4%,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减少培训次数。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艘。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141.74万元,其中:春运工作经费5万元、交通专项补助资金104万元、水上交通应急抢险经费10万元、燃油补贴22.74万元;我单位无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的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田俐 023-7535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