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次修正案)、《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管道天然气用户设施安装管理规定>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将纳入我县燃气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自闭阀)服务商及安装单位目录清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2)。
纳入燃气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服务商(自闭阀)目录清单的相关企业,应在2个月之内按照售后能力保障方案要求实施,检查不符合的,将移出清单。
各天然气用户可自主选择目录清单内或目录清单外有相关资质、符合条件的销售安装单位,燃气经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对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进行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的单位或个人和被委托单位,我委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监督电话:023-87976128(县经济信息委)
附件1:酉阳县燃气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安全自闭阀装置产品目录清单
附件2:酉阳县燃气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安全自闭阀安装单位目录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