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1年特色绿色产业发展资金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支持我县特色绿色产业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引导示范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助力全县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按照市经济信息委《关于支持部分区县特色绿色产业发展的通知》(渝经信财审〔2021〕1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特色产业、绿色产业发展。特色产业指我县规划重点发展的绿色食品、医药健康、绿色建材、工业材料、绿色能源、劳动密集型等产业。绿色产业指列入《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工业类产业。
(二)特色工业园区标准厂房。
二、支持重点范围
(一)技术改造或升级投入补助,主要包括智能化升级、集群化发展、绿色化转型、节能节水等。
(二)创新发展投入,主要含研发投入、检验检测、品牌培育、市场开拓、场景打造等。
(三)贷款贴息(疫情影响已获得补贴部分不纳入),工业企业2020年度流动资金或工业产业项目贷款贴息。
三、支持对象及条件
(一)支持对象
规上工业企业或具有潜在升规能力的规下工业企业。每个项目只能申请1个支持方向,每个法人企业可以最多同时申报3个项目。
(二)支持条件
1.在酉阳县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产业政策,项目投资进度不低于80%;
3.申报至审核期间未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黑名单”;
4.同一项目未获得其他同类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5.申报项目为2019年1月1日后实施的项目,实施工期不超过30个月。
四、申报资料
(一)技改或升级投入补助。单个项目投资50万元以上。
1.项目立项资料。核准文件或备案证;或提供项目实施计划书和企业董事会立项决议书,或提供项目投资协议书或投资合同等(内容包括名称、地址、工期、计划投资、实施内容、绩效等)。
2.重庆市酉阳县特色绿色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
3.重庆市酉阳县特色绿色产业发展项目申报书。
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5.企业三年发展规划表。
6.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投资清单及票据。
8.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智能化信息化改造联系方式:信息科,刘洪13452244933。
其他技术改造项目联系方式:投资科,高露18883968776。
(二)创新发展投入补助。企业年度研发投入或市场开拓、品牌培育年度投资40万元以上。
研发投入补助(2020年度):
1.需要企业提供项目研发辅助账(一个项目一个辅助账)法人、会计在辅助账上签字盖章。
2.提供项目实施年度税前加计扣除表(7012表)税务局加盖税务公章。
3.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5.企业三年发展规划表。
6.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联系方式:科技科,任苒民13340398387。
市场开拓、品牌培育补助(2020年度):
1.企业2020年度广告宣传、展示展销、商标购买、专家聘请、咨询费用以及购买新技术、新产品等投入情况,提供合同、发票等。
2.市场开拓、品牌培育投资清单及票据。
3.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5.企业三年发展规划表。
6.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联系方式:投资科,高露18883968776。
(三)贷款贴息。企业2020年度结息20万元以上(按照一年期基准利率4.35%)。
1.重庆市酉阳县特色绿色产业发展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
2.重庆市酉阳县特色绿色产业发展贷款情况明细表。
3.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利息支出凭证的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6.企业三年发展规划表。
7.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联系方式:投资科,高露18883968776。
五、时间要求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8月12日下午17:30前。
六、工作要求
(一)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各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虚假申报等骗取财政资金的违法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进行处理。
(二)严禁重复申报。各企业申报项目获得了其他市级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或正在申请其他市级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能纳入此次申报范围。
(三)优先支持情况。企业实施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证等相关手续齐备;智能化改造、绿色制造;高新技术企业;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
酉阳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8月6日
重庆市酉阳县特色绿色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2021年) | ||||||||||||||||||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万元 | ||||||||||||||||||
申报单位地址 |
| 所属区县 |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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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年经营状况 | 主营业务收入 |
| 实现利润 |
| 上缴 税金 |
| 出口(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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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 项目负责人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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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方向 | 与项目申报实施细则名称保持一致 | 项目实施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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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政资金 |
| 财政资金用途 | (说明财政专项资金具体计划用途) | |||||||||||||||
项目投资概算 |
| 项目已投资金额 |
| 项目已完成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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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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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计年经济效益 | 营业收入 |
| 利润 |
| 税金 |
| 出口(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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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其他绩效 | 降低成本 万元;提高生产运营效率 %,降低不良品率 %,提高能源利用率 %。节约能源 万吨标煤,节约用水 吨,固废利用 吨,减排污染物当量 。其他绩效: | |||||||||||||||||
填表人: | 联系手机: | 填表时间: |
项目申报书模板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实施地点。
(三)项目实施工期(X年X月至X年X月)。
(四)项目实施目标及内容。
(五)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情况
(六)项目技术分析及实施计划。
(七)项目前期工作及当前进展情况。
(八)项目预期效益分析。
三、申请专项资金用途
四、项目申报其他材料
(一)项目申报方向所列申报条件对应要件佐证资料。
(二)投资项目立项材料。
(三)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及报统佐证材料。
(四)特色产业基地的特色产业项目证明材料。
(五)项目投资补助标准佐证资料、票据清单(表格)。
(六)其他重要资料。
企业三年发展规划表
填报企业:(盖章) 单位:万元
年度 内容 | 销售收入 | 利润 | 税金 | 就业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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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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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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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本单位对本次申报的XXX项目作出如下承诺:
一、XXX项目内容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相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且未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二、本次提供的XXX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有效,且已准确、充分及完整的表达我单位及XXX项目实际,如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我单位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其他后果。
三、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批复内容组织项目实施,如项目被主管部门予以撤销的,我单位愿主动退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
承担单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研发投入补助)
本单位对本次申报的XXX项目作出如下承诺:
一、XXX项目内容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相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且未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二、本次提供的XXX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有效,法定代表人和会计明晰知晓该项目研发投入经费数据,并共同承诺投入数据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批复内容组织项目实施,如项目被主管部门予以撤销的,我单位愿主动退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
承担单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企业**项目投入费用明细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发票金额(元) | 会计凭证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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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表需单独提供excel格式文件。
**企业市场开拓、品牌培育项目
投入费用明细表
序号 | 投入类别 | 合作对象 | 发票金额(元) | 会计凭证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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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表需单独提供excel格式文件。
重庆市酉阳县特色绿色产业发展贷款贴息申请表
申报企业名称(盖章):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企业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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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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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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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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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 营业收入(万元) | 资产总额(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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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模 |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银行开户许可证信息 | 帐户名称 | 开户行 | 帐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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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贷款情况 | ||||
贷款银行 | 贷款金额(万元) | 贷款用途 | 本年支付利息(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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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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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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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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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真实性承诺 1.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本企业自愿承担因材料真实性问题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本企业未获得其他市级部门贷款贴息政策。
企业负责人(公章): 年 月 日 | ||||
区县经济信息委审核意见:
审核人: 负责人(公章):
年 月 日 |
贷款情况明细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 承贷行 | 银行账号 | 贷款额度 (万元) | 贷款起止时间 | 实际放款时间 | 执行利率(%) | 当年度实际已支付利息 (万元) | 基准利率利息(万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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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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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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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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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企业上年贷款支付利息,应以贷款银行利息结算清单数据为准,按支付日期逐笔填写;
2.表中“存贷行”只需填明支行,“如工行**支行”即可;
3.表中“贷款起止时间、银行放款时间”统一格式为“202001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