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97331/2024-00023
[ 发文字号 ] 酉阳经信函〔2024〕6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经济信息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6-27
[ 发布日期 ] 2024-07-19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7号建议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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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秀安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钟多街道青山村铺设天然气管道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很好,感谢对我县天然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就您提出的建议,我委高度重视于524日,派我委燃气油气科工作人员与燃气公司负责人一同到青山村村委会对村民居住情况进行了调研了解,待燃气公司确定管道线路建设走向后,对其建设费用进行测算。同时,村委会应统计该村村民及沿线住户愿意安装天然气用户数。按照县发改委关于城镇居民燃气工程安装临时收费要求,规划区外城乡结合部居民使用天然气采取自愿、公平协商原则,在燃气企业不严重亏损投资建设的情况下,合理确定燃气工程安装费用后,由村委会召集有意愿的用户到村委会上户并缴纳费用,燃气企业派工作人员集中办公。

以上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回执上尽快寄给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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