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97331/2024-00021
[ 发文字号 ] 酉阳经信函〔2024〕5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经济信息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6-21
[ 发布日期 ] 2024-07-19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关于政协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84号提案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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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淑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完善投用龚滩古镇景区停车场充电桩的建议》(第084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龚滩古镇景区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现已书写错误,建议改为现已建成7个充电桩,其中3个充电桩现已书写错误,建议改为现已正常投入使用,另4个充电桩因电力线路原因暂未投入使用,业主己申请县电力公司尽快给予解决,近期内电力问题解决后,该4个充电桩也将投入使用,能较好地缓解旅游车辆充电问题。

二、为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我县现正大力开展充电桩建设工作,县美池公司已取得我县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己规划在龚滩镇建设69台充电桩,后期将能充分满足龚滩古镇景区旅游车辆及居民车辆的充电需求。

此答复函已经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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