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164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2023年11 月,县美池公司已取得我县公共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权项目,拟在全县所有乡镇及街道的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111座充电站,共建1615台充电桩。其中2024年计划完成100台以上充电桩建设任务。规划建设站点己覆盖县域主要旅游景区、重要交通节点,建成后将更加方便新能源汽车用户的出行。
二、我市今年己出台《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29号),正全面推动全市新能源汽车发展。我县己成立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建设工作专班,全力推动我县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站的建设。2024年将完成2座以上超充站建设,2025年将完成3座以上超充站建设,以全面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
三、为更好的推动新能源汽车的行业发展,规范建设营运管理。上级主管部门正在进行相关调研和拟订有关管理办法,待成熟后将正式出台,以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
此答复函已经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