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现有一批罚没的民用醇基液体燃料,根据《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准备公开竞价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概况
(一)处置标的:涉案没收的民用醇基液体燃料约32.9吨。
(二)标的物详情:该处置标的现分别暂存放在酉阳灿能华诚能源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请意向买受人到实地查看(板溪镇工业园区内)。公开处置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如有瘕疵均由买受方自行承担,处置方概不负责。
二、竞买条件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人资格:持有危险化学品或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个体)。
(二)报名时间及保证金:2025年11月7日12∶00前持有效证件到我委报名。
(三)报名提交相关证件材料: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司(个体)提交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相关事项须知
(一)公开处置方式:公开处置采用整体竞买,最终以最高价竞买方所得。
(二)相关要求:
1、因民用醇基液体燃料为危险化学品,属易燃易爆物品,中标者在运输、储存、经营等环节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合法经营、储存、使用,否则,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如标的物成交后,标的物的运输费用由中标者承担。
3、中标者必须在中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中标价款缴纳至指定银行账号,否则,竞买结果作废。
4、中标者必须在中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民用醇基液体燃料运走,否则,所产生的后果及费用全部由中标者承担。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18523726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