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97331/2024-0003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经济信息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8-21
[ 发布日期 ] 2024-08-21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东片区(供区三)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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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东片区(供区三)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项目已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权模式,现对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

二、 经营区域与经营内容及经营方式

2.1 酉东片区特许经营区域:本项目之特许经营区域范围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东片区,包含泔溪镇、腴地乡、车田乡、酉酬镇、酉水河镇、偏柏乡、大溪镇、五福镇、可大乡、兴隆镇、木叶乡、毛坝乡等乡镇,具体以供气区域红线坐标图为准。

(特别提示:酉东片区特许经营区域内,已建成约8公里长燃气管道,对经评估机构评估质量合格部分纳入中标企业投资成本。)

2.2特许经营的主要内容:本项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业务范围为:投资、建设、经营天然气设施,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天然气、提供管道天然气设施的安全维护、更新改造和抢修抢险等服务。

2.3特许经营方式: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渝安委〔2024〕10号)文件规定,到2025年底,暂停新增燃气特许经营权的规定,中标人取得本招标燃气特许经营权资格后,应与酉阳县内现从事燃气特许经营的企业进行协商经营,招标人不单独为中标人另行颁发燃气特许经营权。若中标人取得燃气特许经营资格后,未能与酉阳县内现从事燃气特许经营的企业达成协商经营的,中标人可以解除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均不构成违约,招标人与中标人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招标范围

本特许经营权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中标人,中标人应于中标后在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登记设立独立法人的项目公司,并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在本项目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依法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天然气设施,以管道输送等形式向用户供应天然气,满足本项目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的用气需求,保障安全平稳供气。同时项目公司应按照《燃气服务导则》(GB/T 28885)和《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等规定,向本项目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的用户提供相应服务。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设施、资料、档案等的性能测试、评估、移交、接管、验收等手续。

四、 特许经营期:特许经营期暂定30年,其中建设期最长不超过10年。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符合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 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 有与经营规模相应的注册资本金和天然气气源。

3. 已建立现代企业财务制度,最近1年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人民政府或天然气管理部门取消其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天然气行业或建设市场。

5. 有与天然气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技术、财务、经营、消防及安全生产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抢险、抢修队伍及必要的装备和器材。

6. 有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和提供持续稳定、优质安全、价格合理的天然气的服务能力。

7.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8.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内容。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企业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六、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问时间

1)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到现场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 8 219:00时至2024年8 月 2717:00时(北京时间)报名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扫描后传至791776266@qq.com邮箱进行报名(报名表格式和报名费缴纳咨询杨老师,联系电话:13508352676

2)报名成功必须满足: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名资料和缴纳报名费。

3)招标文件的获取:咨询杨老师,联系电话:13508352676

(二)投标地点: 重庆市江北区兴隆路26号数码大厦A座5-3。

(三)招标文件费: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缴纳。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9129:00至10:00(北京时间)。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91210:00(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七、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0.00元,(大写:叁佰万元整);

2.递交方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下:

开户户名:重庆宸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重庆渝北银座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龙溪支行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650886451700015

投标人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xx项目xx款。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9 月111200分前;

4.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请投标人使用网银或柜台转帐的方式缴纳保证金,不要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保证金(如: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方式),如果由于投标人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导致来款信息不明确,导致无法投标和无法退付保证金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为了方便投标保证金的核查,请各投标人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转账凭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最终以到账信息为准。

6.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八、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为同一人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下的投标活动。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官网”上发布。

(三)投标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有效的投标文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按时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

(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人:张先生

话:18717096288

址:酉阳县翠屏山大道中路25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宸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老师

话:13508352676

址:重庆市江北区兴隆路26号数码大厦A座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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