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业企业:
按照《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关于印发<酉阳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酉阳水利发〔2022〕51号)的要求,参照《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渝经信节能〔2023〕13号)的创建标准和规范,为发挥节水型先进企业的典型示范作用,加快推进企业节水技术进步,推动企业开展节水改造和对标达标,全面提升企业用水效率,在全县工业领域树立一批先进节水典型。现就开展2023年度县级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范围主要为国家确定的高耗水行业,以及《重庆市第二三产业用水定额(2020年版)》(渝水〔2021〕56号)或国家(其他省市)已制订产品取用水定额标准的行业。
(二)申报条件。
1.主要产品、生产技术工艺及装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达到节水型企业创建基本要求(附件1),凡基本要求为否决项或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申报节水型企业;
3.参考节水型企业管理考核指标(附件2),考核得分在48分以上(含48分,满分60分);
4.参考节水型企业技术考核指标(附件3),有具体标准的行业产品按标准执行,未有标准的按照行业产品取用水定额先进值执行。
二、申报流程
(一)提交申报资料。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酉阳县节水型企业申报书(附件4),于2023年10月15日前将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分别提交至县经济信息委、县水利局(各一式两份)。
(二)县级评价复核。县经济信息委、县水利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价复核。
(三)公布县级名单。通过县级评价复核的企业,由县经济信息委和县水利局公布为酉阳县县级节水型企业。
附件:1.节水型企业创建基本要求
2.节水型企业管理考核指标
3.节水型企业技术考核指标
4.酉阳县节水型企业申报书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水利局
2023年7月3日
(联系人:张廷皆,电话:87976158; 联系人:冉国军,电话:75558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