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97331/2024-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经济信息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9
[ 发布日期 ] 2024-02-29

酉阳自治县经济信息委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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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中、市有关电力、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民用爆破器材、盐业、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等行业以及工业投资、工业节能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以及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行政执法管理制度、业务规范。

2负责电力、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民用爆破器材、盐业、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等行业以及工业投资、工业节能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行政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3负责电力、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民用爆破器材、盐业、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等行业以及工业投资、工业节能纠纷问题的协调处理。

4负责电力、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民用爆破器材、盐业、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等行业以及工业投资、工业节能等执法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5指导乡镇(街道)经济和信息化行政执法工作

6、承担经济和信息化行政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7承担与经济和信息化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经济信息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县经济和信息化行政执法支队内设4个机构。

    1、综合科负责支队日常运转和督查督办工作。承担文电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档案、安全、保密、信访后勤保障、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党的建设、政治思想建设、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和评议考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承担行政执法有关宣传教育工作。

2、执法一大队负责电力、民爆执法监督电力、民爆等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程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供用电单位、用电居民户和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储存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办理查处电力、民爆的举报投诉案件负责维护供用电秩序,协调处理供用电纠纷。
    3、执法二大队负责燃气、煤炭经营执法。负责规范燃气市场,维护燃气用户和保护燃气企业的合法权益。联合相关部门查处天然气企业乱收费、乱作为、强制捆绑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打击破坏天然气门站内管道及设施设备安全的行为。负责查处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查处液化石油气充装、销售、运输、使用、储存以及醇基燃料储存、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查处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行为。负责对煤炭经营企业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安全检查。
    4、执法三大队负责工业节能、盐业、工业投资、监控化学品执法负责明确年度工业节能监察重点任务,并根据需要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开展联合监察、异地监察等。对工业企业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情况、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及其他强制性节能标准贯彻执行情况、落后用能工艺技术设备(产品)淘汰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节能服务机构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情况等开展节能监察。承担食盐专营监督检查职责查封、扣押与涉嫌盐业违法行为有关的食盐及原材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或者销售食盐的工具、设备查封涉嫌违法生产或者销售食盐的场所。负责对工业投资备案项目竣工前监督检查。负责对从事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控化学品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36.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6.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减少2.91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36.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87.8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4.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1.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1.9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减少2.9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9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0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6.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35万元,比2023减少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35万元,比2023减少2.91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坚持厉行节俭办事业导致,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 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队是经信委下属事业单位,无公车运行维护费,日常接待均在经信委本级发生,故无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陶梦琪  联系方式:023-75552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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