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97331/2023-000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经济信息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08
[ 发布日期 ] 2023-09-08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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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中、市有关电力、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民用爆破器材、盐业、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等行业以及工业投资、工业节能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以及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行政执法管理制度、业务规范。

2.负责电力、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民用爆破器材、盐业、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等行业以及工业投资、工业节能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行政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3.负责电力、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民用爆破器材、盐业、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等行业以及工业投资、工业节能纠纷问题的协调处理。

4.负责电力、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民用爆破器材、盐业、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等行业以及工业投资、工业节能等执法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5.指导乡镇(街道)经济和信息化行政执法工作。

6.承担经济和信息化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7.承担与经济和信息化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经济信息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经济和信息化行政执法支队内设4个机构。

1.综合科。负责支队日常运转和督查督办工作。承担文电、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档案、安全、保密、信访、后勤保障、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党的建设、政治思想建设、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和评议考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承担行政执法有关宣传教育工作。

2.执法一大队。负责电力、民爆执法。监督电力、民爆等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程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供用电单位、用电居民户和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储存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办理查处电力、民爆的举报投诉案件。负责维护供用电秩序,协调处理供用电纠纷。
3.执法二大队。负责燃气、煤炭经营执法。负责规范燃气市场,维护燃气用户和保护燃气企业的合法权益。联合相关部门查处天然气企业乱收费、乱作为、强制捆绑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打击破坏天然气门站内管道及设施设备安全的行为。负责查处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查处液化石油气充装、销售、运输、使用、储存以及醇基燃料储存、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查处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行为。负责对煤炭经营企业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安全检查。
4.执法三大队。负责工业节能、盐业、工业投资、监控化学品执法。负责明确年度工业节能监察重点任务,并根据需要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开展联合监察、异地监察等。对工业企业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情况、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及其他强制性节能标准贯彻执行情况、落后用能工艺技术设备(产品)淘汰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节能服务机构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情况等开展节能监察。承担食盐专营监督检查职责。查封、扣押与涉嫌盐业违法行为有关的食盐及原材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或者销售食盐的工具、设备。查封涉嫌违法生产或者销售食盐的场所。负责对工业投资备案项目竣工前监督检查。负责对从事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控化学品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76.83万元,支出总计176.8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8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经信委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编报预决算,因此上年无数据。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76.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8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经信委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编报预决算,因此上年无数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8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76.8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76.8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经信委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编报预决算,因此上年无数据。其中:基本支出176.83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6.8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6.8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经信委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编报预决算,因此上年无数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8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经信委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编报预决算,因此上年无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1万元,增加1.61%,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工资普调等。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8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经信委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编报预决算,因此上年无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1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工资普调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23万元,占78.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9万元,增长0.06%,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工资普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6万元,占10.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万元,增长6.41%,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工资普调、社保缴费基数上调。

3)卫生健康支出9.5万元,占5.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万元,增长6.74%,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上调。

4)住房保障支出9.5万元,占5.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万元,增长12.29%,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6.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1.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1.02万元,增长100%,公用经费15.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经信委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编报预决算,因此上年无数据。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和社保缴费等支出。公用支出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差旅费和邮电费等日常运转支出。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属经信委下级独立核算事业单位,联合办公,所以会议费和培训费均在本级列支,故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属经信委下级独立核算事业单位,联合办公,所有固定资产均在本级入账下账,故我单位资产未单独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未有项目支出,故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我单位未有项目支出,故未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未有项目支出,故无绩效自评结果。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2年度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

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陶梦琪   023-75552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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