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义务人谭金凤)

日期:2026-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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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渝(2021)酉阳县不动产证明第00112549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500242140001GB00001F00040171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桃花源街道桃花源大道北路261120-5

2

渝(2023)酉阳县不动产证明第001037068

冉敏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500242140001GB00001F00040171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桃花源街道桃花源大道北路261120-5

渝(2024)酉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55837

黄飞,喻珍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500242140001GB00001F00040171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桃花源街道桃花源大道北路261120-5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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