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杨启洪,潘红梅)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315房地证2011字第00266号 |
杨启洪,潘红梅 |
500242140017GB00142F00010002 |
酉阳县钟多镇城南社区2组 |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 年 7月 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