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杨启洪,潘红梅)

日期: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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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315房地证2011字第00266

杨启洪,潘红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500242140017GB00142F00010002

酉阳县钟多镇城南社区2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 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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