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谢大华、田应丰)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315房地证2010字第00715号 |
田应丰 |
酉阳县黑水镇平地坝村7组 |
| |
|
2 |
315房地证2013字第037072号 |
谢大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酉阳县万木镇木坪村7组 |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 年 3 月 6 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