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石胜友)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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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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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石胜友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钟多街道翠屏山大道南路5号28号楼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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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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