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陈德昌)
陈德昌 因保管不善,将315房地证2011字第012071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波
2025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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